重庆市公安局关于严厉打击偷盗机动车号牌和免费补办号牌的通告
为严厉打击偷盗机动车号牌和利用被盗机动车号牌实施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保护公民合法财产权利,维护正常的社会治安秩序,促进“平安重庆”建设,体现公安机关亲民爱民,特通告如下:
一、严厉打击偷盗机动车号牌和利用被盗机动车号牌实施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
二、凡偷盗机动车号牌和利用被盗机动车号牌实施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者,一经查获,构成犯罪的,坚决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不够追究刑事责任的,一律予以劳动教养。
三、机动车车主或管理人发现机动车号牌被盗,应当及时到案发地公安派出所或分、县局刑警支(大)队报案。派出所或分、县局刑警支(大)队经审查核实依法立案后,应当为失主出具《机动车号牌被盗证明》。
四、失主可凭公安派出所或分、县局刑警支(大)队出具的《机动车号牌被盗证明》,持本人身份证、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到原登记地公安车辆管理所免费补办机动车号牌。
五、公安车辆管理所设立被盗机动车号牌补办窗口,为重庆籍机动车免费补办被盗号牌。
公安车辆管理所自收到失主递交的《机动车号牌被盗证明》和有关证明资料后,主城十一区(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经开区、高新区)2个工作日内,其他区县不超过7个工作日,免费补发号牌。
补办机动车号牌期间,机动车凭《机动车号牌被盗证明》行驶。
六、广大市民应当充分认识到偷盗机动车号牌及利用被盗机动车号牌实施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社会危害性,自觉与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机动车车主要坚决抵制利用被盗机动车号牌进行敲诈勒索违法犯罪行为,发现案件线索,应当主动向公安机关举报,并配合公安机关作好调查取证工作。
七、公安机关将积极履行职责,热情为被盗机动车号牌失主服务。对工作不负责任,故意刁难、推委拖延的,当事人可向公安机关督察部门投诉(投诉电话:67530228 )。经查证属实的,将依法依纪严肃查处。
八、本通告自二00九年五月一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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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公安局关于严厉打击偷盗机动车号牌和免费补办号牌的通告
为严厉打击偷盗机动车号牌和利用被盗机动车号牌实施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保护公民合法财产权利,维护正常的社会治安秩序,促进“平安重庆”建设,体现公安机关亲民爱民,特通告如下:
一、严厉打击偷盗机动车号牌和利用被盗机动车号牌实施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
二、凡偷盗机动车号牌和利用被盗机动车号牌实施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者,一经查获,构成犯罪的,坚决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不够追究刑事责任的,一律予以劳动教养。
三、机动车车主或管理人发现机动车号牌被盗,应当及时到案发地公安派出所或分、县局刑警支(大)队报案。派出所或分、县局刑警支(大)队经审查核实依法立案后,应当为失主出具《机动车号牌被盗证明》。
四、失主可凭公安派出所或分、县局刑警支(大)队出具的《机动车号牌被盗证明》,持本人身份证、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到原登记地公安车辆管理所免费补办机动车号牌。
五、公安车辆管理所设立被盗机动车号牌补办窗口,为重庆籍机动车免费补办被盗号牌。
公安车辆管理所自收到失主递交的《机动车号牌被盗证明》和有关证明资料后,主城十一区(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经开区、高新区)2个工作日内,其他区县不超过7个工作日,免费补发号牌。
补办机动车号牌期间,机动车凭《机动车号牌被盗证明》行驶。
六、广大市民应当充分认识到偷盗机动车号牌及利用被盗机动车号牌实施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社会危害性,自觉与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机动车车主要坚决抵制利用被盗机动车号牌进行敲诈勒索违法犯罪行为,发现案件线索,应当主动向公安机关举报,并配合公安机关作好调查取证工作。
七、公安机关将积极履行职责,热情为被盗机动车号牌失主服务。对工作不负责任,故意刁难、推委拖延的,当事人可向公安机关督察部门投诉(投诉电话:67530228 )。经查证属实的,将依法依纪严肃查处。
八、本通告自二00九年五月一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