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重庆市公安局审计处民警公开遴选工作方案》和《面向全国公开遴选人民警察公告》,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为确保全体参考人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进入体检人员进行公示。如有疑问,请向市局审计处咨询,我们将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及时予以答复。 一、公示期限 2011年8月23日至8月25日 二、体检 根据《面向全国公开遴选人民警察公告》中“综合测试成绩=(笔试+加分)成绩×60%+面试成绩×40%”、“根据综合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参加体检人员数与遴选岗位数的一定比例确定体检人员”的规定,现确定按参加体检人数与遴选岗位数1:1的比例,共33名人员(审计岗总成绩前29名、工程造价岗总成绩前4名)进入体检程序。 (一)请进入体检人员及时向所在单位领导汇报个人参加重庆市公安局审计处民警公开遴选的情况,并将你单位是否同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是否同意考察合格后及时办理人事调动手续的结果,于 8月25日前先通过电话告诉我们,以便统筹安排体检相关事宜。 (二)如单位同意上述情况,请进入体检人员提供: 1.本人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按照附件2要求,出具相关说明材料,并经本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2.本人近两年来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 上述材料原件请于8月27日下午17:00前直接送达或邮寄至重庆市公安局审计处。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以邮戳时间为准)。 (三)如前面的体检人员名额出现空缺,在符合条件人员中按照遴选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四)重庆市公安局将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具体体检时间和事项另行通知。 三、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程小铧 联系电话:63961139,67625955(传真) 通讯地址:重庆市公安局审计处(重庆市渝北区黄泥磅黄龙路555号,邮政编码:401147)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二日 (编辑:api 来源:),按照《重庆市公安局审计处民警公开遴选工作方案》和《面向全国公开遴选人民警察公告》,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为确保全体参考人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进入体检人员进行公示。如有疑问,请向市局审计处咨询,我们将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及时予以答复。 一、公示期限 2011年8月23日至8月25日 二、体检 根据《面向全国公开遴选人民警察公告》中“综合测试成绩=(笔试+加分)成绩×60%+面试成绩×40%”、“根据综合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参加体检人员数与遴选岗位数的一定比例确定体检人员”的规定,现确定按参加体检人数与遴选岗位数1:1的比例,共33名人员(审计岗总成绩前29名、工程造价岗总成绩前4名)进入体检程序。 (一)请进入体检人员及时向所在单位领导汇报个人参加重庆市公安局审计处民警公开遴选的情况,并将你单位是否同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是否同意考察合格后及时办理人事调动手续的结果,于 8月25日前先通过电话告诉我们,以便统筹安排体检相关事宜。 (二)如单位同意上述情况,请进入体检人员提供: 1.本人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按照附件2要求,出具相关说明材料,并经本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2.本人近两年来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 上述材料原件请于8月27日下午17:00前直接送达或邮寄至重庆市公安局审计处。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以邮戳时间为准)。 (三)如前面的体检人员名额出现空缺,在符合条件人员中按照遴选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四)重庆市公安局将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具体体检时间和事项另行通知。 三、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程小铧 联系电话:63961139,67625955(传真) 通讯地址:重庆市公安局审计处(重庆市渝北区黄泥磅黄龙路555号,邮政编码:401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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