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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公安厅:盐城市见义勇为基金会成立20周年

时间:2015-12-14 00:00:00 【字号 】 【关闭

  1995年11月,经省民政厅核准,盐城市见义勇为基金会正式成立。

  20年来,盐城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坚持以弘扬见义勇为精神、培育良好社会风气为己任,把见义勇为工作融入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大局,不断丰富工作内涵,扩大服务外延,大力开拓创新,经过四任基金会理事的共同努力,不断迈上了新台阶。

  20年来,在全市获评的“中国好人”、“江苏好人”、“盐城好人”中,见义勇为人员的占比分别达到21%、23%和15%,见义勇为工作已成为“厚德盐城”建设的重要支撑力量。

  20年来,盐城市先后有1.2万余名见义勇为人员受到各类表彰,其中有4人受到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表彰,有61人受到省见义勇为基金会表彰,969名见义勇为人员受到市以上表彰;有20位同志在见义勇为中英勇牺牲,其中7人被评为烈士。

  20年来,全市见义勇为组织体系全面建成,在市基金会基础上,建成8个县级见义勇为基金会、178个见义勇为工作站,实现了工作的全覆盖。

  20年来,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制定出台各类制度20项,工作的制度化、法制化、规范化程度不断提高,在去年省民政厅组织开展的社会组织等级评定中,市见义勇为基金会成为全省同行中仅有的4个4A级基金会之一。

  夯实见义勇为的发展根基

  盐城市见义勇为基金会自成立始,以“一张蓝图画到底、一任接着一任干”的勇气和决心,团结协作、奋力进取,在短短20年的时间内,实现了基金会由小到大、由弱到强、由粗到精的蜕变。

  盐城市的见义勇为工作从无到有,凝聚了许多领导的心血,得到了很多部门的支持。基金会聘请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及公安、民政、教育、财政、卫生等部门的负责同志担任理事成员,结合所从事的工作,各尽所能为见义勇为发展出谋划策。理事会人员从最初的不足10人发展到现在的25人,逐步形成了“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政法部门具体负责、相关单位协作配合、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工作格局,为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组织保证。

  基金会坚持创新理念,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的支持,将其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推动出台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办法,以政府文件的形式为全市见义勇为工作的蓬勃发展提供政策支持。基金会一方面采取“造血自助”与“输血扶持”相结合的办法,市公安局党委决定由各地自筹300万元资金,市见义勇为基金会配套100万元资金,一对一拨款援建,2011年底,盐城市8个县级见义勇为基金会全部成立。另一方面依托公安派出所,推行一所一站模式,统一建设标准、统一制度规范、统一运行机制,盐都龙冈等一批示范工作站相继建成。

  基金会制定《基金管理办法》,严守动息不动本的原则,保证基金逐年递增。编制《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工作手册》,健全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流程,促进工作有序开展。建立“五及时”工作流程,保证见义勇为行为能及时发现、及时调查、及时确认、及时表彰、及时宣传。

  树立崇尚见义勇为的舆论导向

  见义勇为离不开宣传,为了唤起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参与见义勇为的热情,盐城市积极打造有效载体,按照建强宣传队伍、打造宣传产品、畅通宣传渠道、开展系列宣传的思路,推进立体化、全方位的宣传,大力宣传见义勇为先进事迹,弘扬传统美德、培养社会新风。

  基金会利用《盐阜大众报》、《盐城晚报》、盐城电视台等媒体信息快、受众多、影响大的优势,开展专题报道或个案报道。与媒体记者建立随警作战机制,对现行发生的突出见义勇为行为,第一时间邀请媒体,第一时间到场,第一时间采访报道。近年来,市级媒体累计刊发见义勇为报道3000余篇、专题60余条,全国见义勇为英雄陈芳、英雄司机曹荣杰、热血青年彭九洲等一批先进典型,都是在事发后第一时间被报道。

  基金会利用挂靠公安机关的便利,把见义勇为工作与平安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将见义勇为作为公安机关社会动员工程的重要内容,以驻盐高校“大学生志愿者”为主,统筹市区“文明交通志愿者”及“平安法治志愿者”、“红袖标”群防群治力量等上万名群众,上街头、进社区、到单位。基金会还把6月16日作为见义勇为集中宣传日,全市同步联动,组织见义勇为志愿者上街头、进学校、进社区发放平安建设宣传资料……

  激发见义勇为的参与热情

  近年来,盐城市见义勇为基金会不断完善奖励机制、规范奖励行为,走出了一条具有盐城特色的表彰奖励路子。

  基金会在对原有的《见义勇为人员奖励抚恤暂行办法》、《警务辅助人员奖励办法》进行修订完善的同时,出台《盐城平安好人评选办法》和《举报、制止犯罪有功人员奖励办法》,对不属于见义勇为范畴,但为维护社会治安、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协助制止抓获犯罪作了贡献的人员,作出奖励规定。形成了以见义勇为人员奖励为主体,警务辅助人员、平安好人、制止犯罪有功群众奖励为补充“四位一体”的奖励制度。

  2013年,基金会对实施近6年的《见义勇为人员奖励抚恤暂行办法》进行了大规模修订,对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的奖励标准从5000元提高到50000元,对积极分子的奖励标准从3000元提高到20000元,奖励标准分别提高10倍和7倍。对平安好人和制止犯罪有功人员,则作出500到5万元的奖励规定。制度实施以来已奖励见义勇为人员76名,奖金增发了1.5倍;奖励“盐城平安好人”61名,奖励有功群众54名,发放资金23万元,成功阻止通讯网络诈骗等犯罪326起。对涌现出来的鲜活典型,基金会实行及时奖励,第一时间上门,进行现场奖励。

  对平时掌握的重大典型,基金会实行定期专项奖励。每年底对年度见义勇为人员进行梳理,从中确定一批先进典型,由市见义勇为基金会授予见义勇为积极分子称号。同时争取市人社局支持,每4年举行一次全市先进分子表彰大会,集中表彰历年来的先进典型,目前全市已开展专项表彰6次,表彰先进分子30名。2014年4月22日,《人民日报》头版头条刊载盐城市加强公民道德建设的文章——《20年传唱一首歌》,其中的典型全部为见义勇为先进人物。

  保障见义勇为人员的权益

  多年来,基金会竭力帮助见义勇为人员解决最需要、最现实、最直接的问题,真心实意为见义勇为人员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

  盐城市《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实施意见》从教育、医疗、住房、抚恤等7个方面,对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工作作出制度性安排,努力让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家庭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基金会对符合条件的969名见义勇为人员按地区分类造册、逐一建档。发动各见义勇为工作站结合公安机关上门入户工作,进行调查核实,逐一了解实际困难,逐一落实帮扶措施。今年,基金会把生活达不到平均生活水平的见义勇为牺牲和伤残人员家庭作为帮扶重点,组织开展专项补助。目前,第一批符合条件人员的伤残评定工作正在进行中。

  每年的“金秋助学”活动,基金会都按照初中、高中、大学期间每人每年补助2000、3000、4000元的标准,为成绩优异、家庭相对困难的见义勇为人员子女发放补助金;每年帮助见义勇为人员子女办理中考加分手续……仅去年年底,市基金会就看望慰问生活困难的见义勇为先进分子81人,颁发抚恤慰问金40余万元。(盐城市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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