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投标方资格要求: (1)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本次招标前的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具有由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未纳入四川省公安厅“厅机关政府采购行贿黑名单”的供应商; 二、资质文件: (1)投标人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函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国税或地税)。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投标时提供)。 (6)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7)具备由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 以上证明材料均为清晰、有效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