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资格条件 (1)基本资格条件(《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f、未纳入四川省公安厅“厅机关政府采购行贿黑名单”的供应商。 (2)采购项目要求的特定资格性条件 a、投标方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电子通信广电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b、投标方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2、需提供的资质文件: a、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b、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国税或地税); c、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投标时提供); d、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e、投标方具备的工程设计资质、工程勘察资质的证书复印件; f、按照《公安机关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四川省公安厅将在项目招标采购、合同签订、服务实施、评审验收、售后服务、违约惩罚和合同款项支付等进行全程内部审计,投标方须提供遵守并理解四川省公安厅内部审计规范的承诺函。 以上证明材料均需清晰、有效并加盖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