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方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未纳入四川省公安厅“厅机关政府采购行贿黑名单”的供应商。 2.资质文件: 1、供应商具有采购项目产品经营范围的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供应商有效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复印件;3、供应商有效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4、如参与招投标代表不是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须附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须包含递交本项目资格文件及领取招标文件的授权);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参与招投标代表不是单位法人代表);6、参与招投标代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证明材料均为清晰、有效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