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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公安厅:南京轻微交通事故微信快处已升级为2.0版本

时间:2015-12-24 00:00:00 【字号 】 【关闭

  年底是交通事故的高发时段。据交管部门大数据分析显示,2014年10月和11月,南京共发生轻微交通事故19210起,而2014年12月和2015年1月,共发生轻微交通事故21994起,环比上升14.5%。发生了轻微交通事故不及时快速处理,更加剧了道路的拥堵。

  目前南京轻微交通事故微信快处已升级为2.0版本,所有保险公司都纳入了快处平台。因此,只要在江苏省内投保的车辆,在南京行驶过程中发生轻微交通事故,无需注册,仅需三个步骤就能直接办理事故快处

  据悉,目前“微信快处”已经成为南京轻微交通事故快撤快处的最佳方式。记者从交管部门获悉,南京微信快处2.0版正式上线,从即日起在南京投保的所有机动车在本市(不含高速公路)发生的轻微交通事故,都可以通过“南京交警”微信公众服务号进行交通事故办理,无需注册。

  那么,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后,究竟如何在微信上进行快处?对此,交管部门专门通过截图示范,教大家操作。

  轻微事故首选“微信快处”

  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后,驾驶人可直接进入“南京交警”微信公众服务号,在工具栏菜单第一个就是事故快处。选择自助快处后,按要求上传事故位置,拍摄三张照片并上传,随后就可以将车辆移至不影响交通的地方。

  输入车牌号,并上传驾驶证、行驶证的正副本、交强险标志背面或保单照片,再按照提示信息根据事故类型和当事双方协商结果,选择一种网上远程处理方式(交警定责、自行协商、单方事故),填写表格,完成操作后提交。

  事故当事人会收到“025110123”发送的定责短信,同意定责结果回复“1”,不同意定责结果回复“2”;双方都同意,会收到“025110123”发送的事故号SG******的短信,在接收到事故号后,就可以联系保险公司进行定损理赔了。

  也就是说,通过微信快处,仅需上述三个步骤,整个流程只要10多分钟就可办理完毕。

  对比传统模式与微信快处有何不同?

  传统快处模式:轻微交通事故发生后,及时报警并向保险公司报案,拍摄现场事故照片后,互留联系方式,双方约定前往我市任一保险理赔服务中心或事发地的交警大队进行办理。

  微信快处省时、省心、省力。采用微信快处当事人不用再到理赔中心或事发地交警大队等候,避免寻找停车位,互相约时间的尴尬,节约了事故处理的时间和成本,提高了效率。

  2.0版与原有版本相比,有何不同?

  据交管人士介绍,2.0版与原有1.0版本相比,取消了注册流程,优化了步骤。

  此外,所有南京市承保机动车险的保险公司全部接入该平台,也就是说,在南京投保的车辆都可以享受交通事故微信快处的便捷。

  发生轻微事故不及时撤离现场,将依法罚款200元

  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后,当事人若忙于争执或等交警来处理,不及时撤除,造成交通拥堵的,交管部门可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对其罚款200元。

  提醒轻微事故微信快处的注意事项

  1.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及时报警和向保险公司报案;

  2.拍摄现场照片、证件信息上传、处理方式信息提交、短信回复等操作步骤均应分别在30分钟内完成;

  3.可提前关注加V的“南京交警”微信公众服务号;

  4.提前拍摄好驾驶证、行驶证的正副本、交强险标志背面或保单照片,这样可以减少发生事故后再拍摄个人、车辆证件、交强险标志或保单的时间,加快事故办理速度;

  5.目前微信快处办理时间为7:30-17:00。因此,由于受到时间段限制,如果是在其余时间发生轻微交通事故的,还请驾驶人前往线下理赔服务中心或事发地的交警大队办理。

  五类事故情形当事人不可自行撤除现场

  1.机动车无有效号牌、检验合格标志和保险标志的;

  2.驾驶人无有效驾驶证的;

  3.驾驶人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的;

  4.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5.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等。

  对于不适用于轻微交通事故处理的情形,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南京市局)

(编辑:api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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