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资格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持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未纳入四川省公安厅“厅机关政府采购行贿黑名单”的供应商; (4)投标方近两年企业资信等级达到AAA级; (5)投标方具有ISO 9001、ISO 14001、OHSAS 18001认证。 2、需提供的资质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国税、地税)。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投标时提供)。 4、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5、提供近两年企业资信等级达到AAA级(有效期内)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全国各地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没有被纳入“四川省公安厅政府采购行贿黑名单”,并自行提供“承诺函”原件; 7、投标人须提供ISO 9001、ISO 14001、OHSAS 18001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复印件,原件备查)。 以上证明材料需在报名时携带,均需清晰、有效并加盖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