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出台的《娱乐场所治安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于本月1日正式实施。记者专访武汉市公安局治安处相关负责人,对《办法》进行了解读。 《办法》由公安部于今年7月1日发布,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做出了细化,除了在娱乐场所备案制度、从业人员实名登记制度方面做出详细规定,更从细节着手,规范娱乐场所的安全设施配备与安保员配备情况。 目前,武汉公安部门已开始按照《办法》督促娱乐场所悬挂禁毒、禁赌、禁娼等警示标志;拆除歌舞娱乐场所包厢、包间内的各种隔断、房中房;整改娱乐场所包厢、包间不装透明门窗、设置门锁及可调灯光等问题;大力推进闭路电视监控设备和安全检查设备安装工作。同时,警方将加强对驻娱乐场所保安员的审核把关,对娱乐场所擅自组建的保安组织和雇请的非法保安人员,将责令清理整顿。 《办法》部分要点 ●客人进门要安检,进迪吧像上飞机一样严 进门安检进酒吧要严如上飞机 《办法》规定,所有娱乐场所门口都必须配备金属探测装备,娱乐场所从业人员有责任对客人进行安全检查。 《办法》规定,营业面积1000平方米以下的迪斯科舞厅应当配备手持式金属探测器,营业面积超过1000平方米的应当配备通过式金属探测门和微剂量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等安全检查设备。 手持式金属探测器、通过式金属探测门、微剂量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应当符合国家或者行业标准要求。 据市公安局治安处相关负责人介绍,这样的做法是避免有人携带管制刀具等物品进入娱乐场所。“娱乐场所,特别是酒吧,容易出现治安问题,要是存在管制刀具,治安问题很可能就演变成刑事犯罪。”据介绍,这样的教训不是没有出现过,一旦出现,不仅对场所生意有影响,也威胁到客人的人身安全。 据介绍,金属探测设备将由娱乐场所自行配置。 另外,按照《办法》规定,迪斯科舞厅还应当配备专职安全检查人员,安全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名,其中女性安全检查人员不得少于1名。据介绍,这样要求可避免男安检员和女客人之间产生矛盾。 据市公安局治安处相关负责人称,这样规定后,大家到娱乐场所特别是酒吧、舞厅去玩,就像上飞机一样严格,“虽然有些麻烦,但避免了更大的治安问题出现,是对大家人身安全的保证。” 安全设施门窗离地1.2米以上要部分透明 市公安局治安处相关负责人指出,这样的规定是为了更好地防止有人在娱乐场所的包房内进行违法行为。据其介绍,目前武汉大部分娱乐场所包房的门窗都没有达到这一标准,都需要重新安装和改进,“这需要一段时间,但全部达到标准,不会拖太久。” 包厢内不得设房中房《办法》还规定了歌舞娱乐场所包厢、包间内不得设置阻碍展现室内整体环境的屏风、隔扇、板壁等隔断,不得以任何名义设立任何形式的房中房(卫生间除外)。而在包厢、包间内的吧台、餐桌等物品不得高于1.2米。 另外,在歌舞娱乐场所营业大厅、包厢、包间内禁止设置可调试亮度的照明灯。照明灯在营业时间内不得关闭。在营业场所出入口、消防安全疏散出入口、营业大厅通道、收款台前,还必须安装闭路电视监控设备。 场所管理保安不是“看场子”的,须持证上岗 《办法》规定,娱乐场所应当与经公安机关批准设立的保安服务企业签订服务合同,配备已取得资格证书的专业保安人员,并通报娱乐场所所在辖区公安派出所。娱乐场所不得自行招录人员从事保安工作。 按照规定要求,娱乐场所营业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下的,配备的保安人员不得少于2名;营业面积每增加200平方米,应当相应增加保安人员1名。而迪斯科舞厅保安人员应当按照场所核定人数的5%配备。 这些保安人员的职责在于维护娱乐场所治安秩序,协助娱乐场所做好各项安全防范和巡查工作,及时排查、发现并报告娱乐场所治安、安全隐患,协助公安机关调查、处置娱乐场所内发生的违法犯罪活动。 娱乐场所执勤的保安人员应当统一着制式服装,佩戴徽章、标记。保安人员执勤时,应当仪表整洁、行为规范、举止文明。保安服务企业应当加强对派驻娱乐场所保安人员的教育培训,开展经常性督查,确保服务质量。 市公安局治安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明确保安的职责,是对娱乐场所内消费人员安全更好的保证,保安人员是维护治安的,并不是给娱乐场所“看场子”的。 营业日志每天记,两月内不许改「解读」 “娱乐场所应当建立营业日志,由各岗位负责人及时登记填写并签名,专人负责保管。”市公安局治安处相关负责人强调,《办法》的这一规定并非多此一举,而是为了更好掌握娱乐场所治安动态。 按照《办法》规定,娱乐场所营业日志应当详细记载从业人员的工作职责、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及遇到的治安问题。而此日志应当留存60日备查,不得删改。对确因记录错误需要删改的,应当写出说明,由经手人签字,加盖娱乐场所印章。 《办法》还明确指出,娱乐场所应当安排保安人员负责安全巡查,营业时间内每2小时巡查一次,巡查区域应当涵盖整个娱乐场所,巡查情况应当写入营业日志。而治安管理部门将定时对日志进行查阅。 市公安局治安处相关负责人称,公安机关不可能每时每刻都派人守在娱乐场所内,出了什么状况,有些什么可疑的人出入,这都需要场所自己记录下来。“比如说出现扒窃等问题,娱乐场所记录下来后,警方可以有针对地进行打击”。 警方监管将对所有娱乐场所联网监控「解读」 《办法》中有一条不是对《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的细化,而是新增的,即要求娱乐场所“按照国家有关信息化标准规定,配合公安机关建立娱乐场所治安管理信息系统”。 据介绍,这一系统一旦建立起来后,通过局域网络,娱乐场所可以实时、如实将从业人员、营业日志、安全巡查等信息录入系统,传输报送公安机关。 「解读」 据相关人士介绍,“这一系统一旦建立起来,武汉所有娱乐场所即将联网,终端就在公安部门,这甚至可以实时报警。” 据了解,目前武汉治安部门已加紧了《办法》实施的进度。 娱乐场所未按照《办法》规定项目备案的,将由受理备案的公安机关告知补齐;拒不补齐的,由受理备案的公安机关责令改正,给予警告。而不配合公安机关建立娱乐场所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的,由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经警告不予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治安管理部门将会处以1至3个月的停业整顿处罚。娱乐场所及其从业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其他行为,《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已有处罚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违反治安管理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市民监督公众有权查阅检查记录「解读」 另外,在《办法》中,对公安机关执法也要求更加透明。 《办法》规定,公安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娱乐场所进行监督检查时应当出示人民警察证件,表明执法身份,不得从事与职务无关的活动。 公安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娱乐场所进行监督检查,应当记录在案,归档管理。监督检查记录一式两份,由监督检查人员签字,并经娱乐场所负责人签字确认。 而这其中,对于民警检查的公开化进行了明确的要求,指出公众有权查阅娱乐场所监督检查记录,公安机关应当为公众查阅提供便利。 「解读」 “这一条是很重要的,就是让市民参与到娱乐场所管理监督中来。”市公安局治安处相关负责人说。 (编辑:api 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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