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ZHGJ2015-060
二、采购项目名称:珠海市公安局网警支队2015年舆情监控系统服务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00)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珠海市公安局网警支队2015年舆情监控系统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五、项目服务期: 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中须包含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正式登记注册,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法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参加投标的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开始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4、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①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必须为符合《珠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试行)》(珠财采通[2013]3号)所规定的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中小企业报名截止后,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不足三家的,允许大型企业(含提供大型企业制造的产品的中小企业)参加,评审方法按照《珠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试行)》第六条规定执行。 七、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5月21日起至2015年5月27日,每天08:3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8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九层D座(香洲汽车长途站对面);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购买或邮购(邮购须另加人民币50元);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5、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下列资料: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正式登记注册,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 八、招标文件公示(下载地址:www.zhgpo.gov.cn): 公示时间:北京时间2015年5月21日起至2015年5月27日;依据《广东省实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由供应商自行下载。 九、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2015年6月10日09:00-09:30(北京时间),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8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9D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珠海经营部会议室。 十、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6月10日9:30(北京时间)。 十一、开标时间:2015年6月10日9:30(北京时间)。 十二、开标地点: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8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9D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珠海经营部会议室。 十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珠海市公安局 (2)采购单位联系人;傅先生 (3)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756-8641606 (4) 采购单位地址:珠海市香洲区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珠海经营部)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潘劭熙、夏美书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756-2173706(购买标书)、2173701、2173707(项目咨询)、2173708(保证金事项)、传真:0756-2173705、2173715 (4)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8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九层D座 邮编:519000 (5)购买标书及交纳服务费账户: 开户行:平安银行珠海分行 帐号:11007305274301 户名: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珠海经营部 (6)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香洲支行 帐号:44001646135053005740 户名: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珠海经营部 十四、珠海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办公室监管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孙先生、吕先生;联系电话:0756-2602071、2602079 传真:0756-2602075 珠海市公安局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日 (编辑:编辑部 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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