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编号:FZ2015HW077
二、招标项目:福州市公安局仓山分局讯问室同步录音录像设备采购. 3、招标内容及主要技术参数: 详见招标文件的招标货物 (服务)一览表,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和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的境内法人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3)投标人所投产品有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必须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或证书,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人资格具体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项目批复预算金额作为最高限价,本项目合同包1的最高限价为327380元。投标人的报价超过此范围的将导致该报价被拒绝。 六、网上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09月14日17:30,投标人直接在网上报名并下载、查看招标文件。 七、招标文件售价:本次招标文件售价为0元。 八、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供投标保证金,其中:合同包1保证金为3200元。并保证开标前一日17:30(北京时间)前到达本公告提供的账户上,采购机构将以开户银行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帐时间为依据进行确认。保证金确认在技术部分评分完后,进行确认。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到账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确认,投标将被拒绝。 九、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5个日历日之前,将问题以书面的形式提交到福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口头提交质疑澄清的问题不予接受。 十、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政府采购相关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fjzfcg.gov.cn/、福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fzzfcg.gov.cn )上公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十一、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9月15日 09:15:00 (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送达福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地点:福州市鼓楼区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同时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福州市政府采购网电子化招投标平台。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十二、开标时间及地点:2015年09月15日09:15:00 (北京时间),地点:福州市鼓楼区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十三、采购人名称及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福州市公安局仓山分局 地 址:福州市仓山区朝阳路30号 项目联系人:柯建东 联系电话:13705076394 十四、 采购代理机构:福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点:福州市鼓楼区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项目联系人:陈尧莉 联系电话:83355031 传 真:0591-88085175 十五、账号: 开户名称:福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深圳平安银行福州分行 账 号:7012100032615 财务联系人:王闽 联系电话:0591-83353059 福州市政府采购网址:http://www.fzzfcg.gov.cn/ 2015-08-15 (编辑:编辑部 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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