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项目编号:SZYX2015-N-G-025
二、 项目名称:2015年全区电子警察、交通监控设施改造和智能交通改造 三、 项目预算:人民币柒佰伍拾万伍仟元整(¥7505000、00) 四、 投标人资质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7、 具备完善可靠的售后服务体系,投标人在苏州市应有直属的经工商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有能力在苏州市提供长期服务; 8、 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 9、 购买招标文件,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注: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料: 1、 投标单位的营业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 2、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和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为投标单位的正式员工,提供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3、 安全生产许可证; 4、 投标单位提供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的承诺书。 5、 如投标人非苏州地区的独立法人,则须提供该公司在苏州市固定的长期售后服务场所证明材料(具有自有办公场所房产证明材料或租赁合同复印件、在苏人员的社保缴纳等相关证明材料)。 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前来报名。请各投标单位提供以上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且须加盖公章后方为有效,原件(或公证件)带到招标代理机构审查后退还,以原件为准。如有伪造或虚报,则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取消该单位的报名资格。 五、 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出售时间:自招标公告上网之日起至2015年8月20日9:00---16:00(节假日例外) 出售地点:苏州市原鑫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出售方式:现场或邮寄 售 价:本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邮资 50元。 标书款汇款地址:苏州市万盛大厦13楼A-B座 汇款银行及账号: 账 户 名:苏州市原鑫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账 号:543058193738 开 户 行:中行南园支行 六、 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开始接收时间:2015年9月8日13:00-13:30 接收截止时间:2015年9月8日13:30 接收地点:高新区科技城锦峰路国税大厦1009室(高新区财政局评标室) 七、 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5年9月8日13:30 开标地点:高新区科技城锦峰路国税大厦1009室(高新区财政局评标室) 八、 其他应说明事项: 答疑截止时间:2015年8月21日16:00(按《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条规定,以书面形式提交至本公司) 九、 联系方式: 1、 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王临 顾育红 联系电话/传真:0512-68361806/68360157 联系地址:苏州市三香路万盛大厦13楼A-B座 邮政编码:215004 2、 采购人: 联 系 人:王姚宗 联系电话:68250044 3、 政府采购监督电话:68751335 68751331 本公告同时在《苏州城市商报》、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2015-08-13 (编辑:编辑部 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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