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LED显示屏 标书编号:ZZC2015-G139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本次招标的标的是张家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申请购买的LED显示屏,预算金额27.5万元。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有效期内的电子和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企业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三级(含)以上资质;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发布信息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自该公告上网之时起每日的上午8:30至11:00,下午1:00至5:00,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2015年7月28日(节假日除外)。仅有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才可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答疑时间:2015年7月29日上午9:00-11:00时(以传真形式) 招标文件发放地点:张家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张家港市人民中路5号(市民服务中心二楼A区228室或218室) 招标文件售价:无,请自带U盘。 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实质性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苏州政府采购网、张家港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15年8月13日上午9:00-9:30时整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5年8月13日上午9:30时整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张家港市人民中路5号(市民服务中心二楼A区开标室) 投标文件接收人:丁昌成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5年8月13日上午9:30时整 开标地点:张家港市人民中路5号(市民服务中心二楼A区开标室)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张家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地址:张家港市人民中路5号(市民服务中心二楼A区228室或218室) 邮 编:215600 联 系 人:丁昌成、戴凤 联系电话:0512-58915387 采购单位联系人:孟晓光 咨询电话:58790771 八、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2份 九、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元)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期前与投标文件一起送达开标地点(不要密封在投标文件中) 户 名:张家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 户 行:张家港市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帐 号:801000001633688 投标保证金必须以在中国注册的银行出具的有效银行本票(同城)、银行汇票,张家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不接受汇款、现金、转账支票或其他形式的保证金。 十、其他应说明事项:前来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必须出具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十一、本项目的招标过程将通过公证机关进行全过程公证。中标单位需缴纳公证费壹仟伍佰元整(¥1500元)。请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前将公证费付至江苏省张家港市公证处。 户 名:江苏省张家港市公证处 开 户 行:交通银行人民路支行 账 号:3876706600181601012493 地 址:张家港市人民中路国泰时代广场A座2楼; 联系电话:0512-56770611。 张家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二○一五年七月十六日 (编辑:编辑部 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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