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编号:0612-1541C1660315
二、采购项目名称:安防视频监控系统工程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250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安防视频监控系统工程一项(详见招标文件); 五、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4年的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8)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有缴纳税费和缴纳社保的证明复印件),要求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3个月的。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8) 2、投标人必须是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必须具有《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贰级或以上资质,并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证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叁级(或以上)或者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贰级(或以上)或者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证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7月14日至2015年7月24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1010,现场报名只接受POS机刷卡)购买招标文件,请自带优盘拷贝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50元,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8月4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10楼会议室(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7月22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十、开标、评标地点: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10楼会议室(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 十一、现对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并发售招标文件,公示期为2015年7月14日至2015年7月20日,共五个工作日。 安防视频监控系统工程发售稿.pdf 十二: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人:吴先生、杨先生 电 话:(020)83543065;(020)83546306 传 真:(020)83541719 E-mail:gmetb3@163.com 联系地址: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11楼 邮 编:510060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市第一支行 帐 号:3602000109000326441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7月13日 (编辑:编辑部 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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