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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交警总队高速公路交警支队测速监控设备采购

时间:2015-10-19 10:54:00 【字号 】 【关闭

一、招标概况
  招标文件编号:SMYG2015-0117
  项目名称:测速监控设备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1860000 元
  采购单位 :福建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三明高速公路支队
  联 系 人:黄警官
  联系电话:0598-5105393
   二、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及网上报名时间:从2015年10月15日至2015年10月29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招标文件售价每份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递另付邮费50元。
   三、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叁万元整。投标人应从投标单位账户以银行转帐或电汇形式提交到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转账单或电汇单上必须注明所投标项目的采购编号及合同包号),不接受个人名义汇款。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截止时间:2015年10月30日17:30时前到帐。
   四、文件发售
  发售招标文件地点:三明市梅列区东新二路梅岭新村34幢工会大厦八楼810室
  项目联系人:陈健星、张美娜、徐庆红
  联系电话:0598-8298629传真:0598-8298628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①投标人应具有本次招标货物或服务的经营范围,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②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③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④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单位须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并在开标现场提交;
  (四)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方代表均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如果投标方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投标方代表还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方代表还应随带CA认证卡用于现场解密电子版投标文件。
   六、开标与投标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1月5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15年11月5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交易厅(三明市梅列区崇桂新村86幢龙泉大厦三楼)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三明分行
  开户名称:三明市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416958372386
  保证金专户:
  户    名: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福建三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列东支行
  帐    号:9030211020010000045207
  三明市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12日 (编辑:编辑部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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