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衡山县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第七期建设备政府采购项目
二、政府采购编号:HSX2015-HW031委托代理编号:YQ2015-HW121 三、采购项目预算:¥842万元 四、采购内容:衡山县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第七期建设备(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 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基本资格条件: (l)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特定资格条件: (7)具有安防一级资质; (8)须在衡山县境内有光纤网络覆盖基础,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具有合法光纤线路经营业务许可的电信运营商(须提供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从2015年9月16日起至2015年9月23日,每天8:30—12:00,15:00—17:30(北京时间,下同,不含节假日)。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衡阳市华新开发区解放大道47号星月都会写字楼325房(华新汽车站旁,观光电梯上三楼)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现场报名。 招标文件售价:400元/份(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购买标书时,请投标经办人携带以下有效证件: 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②税务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 ③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 ④社保登记证或近三个月社保缴费发票(原件和复印件); 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⑥提供安防一级资质、在衡山县境内有光纤网络覆盖基础,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具有合法光纤线路经营业务许可的电信运营商(须提供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 ⑦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留存招标代理机构方可购买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发售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 七、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兹定于2015年10月8日下午2:30时(北京时间)在衡山县公安局二楼会议室公开开标,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仪式。 八、采购人:衡山县公安局 地址:衡山县开云镇解放南路233号 联系人:阳先生电话:0734-5823110 九、采购代理机构:衡阳银桥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衡阳市华新开发区解放大道47号星月都会写字楼325房 负 责 人:晏新发(13367340813) 联 系 人:周静 (编辑:编辑部 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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