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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补充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时间:2015-09-02 11:17:00 【字号 】 【关闭

一、项目概况:
  采购项目名称: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补充建设项目(第二标段)
  采购项目编号:XM-0000035216150828010
   二、采购人名称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北京市水务信息管理中心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玉渊潭南路5号
  采购人联系人:赵柘
  采购人联系电话:(010)68556077
   三、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11号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杨娜、严璐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10)53105841、53105842
  联系传真:(010)53105840
   四、采购代理机构账户信息: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丰科园支行营业部
  账    号:11001016201052511677
   五、采购预算价:人民币大写壹佰壹拾捌万贰仟元整(118.20万元),高于采购预算价(不含等于)的投标报价按无效标处理。
   六、主要建设内容:
  (1)南水北调通水应急监控系统建设:开发南水北调中线通水应急监控系统;
  (2)局属单位重要水资源业务系统集成:完成北京市水质监测信息共享平台(南水北调部分)、北京市村镇供水管理信息系统、节水信息管理平台与北京市水资源监控管理信息平台的集成,并实现实时监控数据、业务统计数据的共享。
  工期计划:本招标项目计划于2015年12月20日前完成。
   七、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系统集成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3)投标供应商须提供至少近3个月缴税证明。
  ※(4)投标供应商须提供至少近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5)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
  (1)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9月2日至9月9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休息)。
  (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四部。
  (3)招标文件售价:整套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大写贰佰元整(¥200元整),售后不退。
  (4)投标报名时,潜在投标供应商应携带以下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①营业执照副本;
  ②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③税务登记证副本;
  ④系统集成资质证书;
  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九、投标截止及开标:
  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5年9月23日9: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地点: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11号楼,科丰桥向南第三个红绿灯左转上丰茂南路向东100米路南进园区大门后直行100米左侧白楼))。
   十、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9月1日 (编辑:编辑部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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