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 安防工程设备 批准文件编号: 中财购准(2016)35号 采购文件编号: ZQCG2016—XJ010号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供应商,并具备以下特定条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副本原件); 2、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 3、非生产厂家的提供生产厂家授权书 4、投标企业信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 5、投标企业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三级证书原件 6、网络摄像机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 7、监控设备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原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 2016年06月20日 至 2016年06月22日 ,每个工作日上午 8:30— 11:30 时,下午 2:30— 5:30时到察右中旗政府采购中心(新党政大楼5楼)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 察右中旗政府采购中心(新党政大楼5楼) 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告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四、采购文件售价 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 0 元人民币。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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