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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临沂市河东拘留所监控安防设备采购招标

时间:2016-01-22 11:32:00 【字号 】 【关闭

 一、采购项目名称:临沂市公安局河东分局拘留所监控安防设备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LTCG1601
  三、采购内容及分包情况:

  货物名称:监控安防设备
  本包预算金额(万元):220.664400
  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2、同时具有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一级资质和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资质;
  3、投标企业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具有本地化服务能力;
  5、主要产品具有厂家授权书原件及售后质保函;
  6、投标产品须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法规和产业、行业标准;
  7、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成功办理企业诚信入库及CA认证;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    间:2016年1月22日8时30分至2016年1月28日17时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    点:北城新区环球国际六楼第一中介办公室临沂市鲁泰工程造价有限责任公司
  方    式: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
  2、提供法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并提供法人的身份证(原件)。(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3、投标单位要求同时具备山东省安防协会颁发的安全防范壹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智能化叁级及以上资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为保证在临沂市有稳定的技术支持和完善的长期售后服务及培训机构,如果投标单位为外地企业需提供在临沂市设有相应售后服务机构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需提供驻守技术人员身份证劳务合同(原件)及2015年购买社保明细、办公地点、电话,不得弄虚作假);
  5、所投主要设备必须提供设备生产厂商授权书、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所有证书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并在供货时提供原厂供货证明;
  6、投标企业需提前确定一名授权委托人,一名项目经理,两名施工人员,所有人员提供身份证原件、劳务合同(原件)及2015年购买社保缴费发票(原件)。凡提供的证件与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均无效,报名及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得更换(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7、投标企业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8、投标报名确认回执单;以上资料原件审查,复印件胶装成册一式三份,并在封面上清楚注明项目名称、报名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凡提供的证件与投标申请人名称不一致的均无效。(投标单位须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成功办理企业诚信入库及CA认证,并进行网上报名)
  售    价:150元/份,售后不退。
   五、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时    间:2016年2月16日9时0分至2016年2月1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    点: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    间:2016年2月1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    点: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临沂市公安局河东分局
  地    址:临沂市河东区北京东路(临沂市公安局河东分局)
  联 系 人:杨科长(临沂市公安局河东分局)
  联系方式:0539-8965520(临沂市公安局河东分局)
  代理机构:临沂市鲁泰工程造价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山东省(自治区、直辖市)临沂市市(州)兰山县(区、市)金雀山路街道(路、乡、镇)26号(村)齐鲁大厦20楼
  联 系 人:张晓磊
  联系方式:7055266 (编辑:编辑部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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