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编号:JJCS2016-DC-X033 2. 采购项目内容:
3.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投标人须提供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法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3)、投标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承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函原件; (5)、投标人须提供所投设备(高清庭审主机、高清球型摄像机、高清枪型摄像机、书记员电脑)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并加盖原厂商公章;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 4、报名:投标人获取标书时必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加盖公章。未报名登记的投标将被拒绝。已购买招标文件而不参加开标的供应商,请于开标一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九江市长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若未书面通知代理机构放弃投标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5. 文件获取:有意向的投标人从2016年11月11日—2016年11月15日止,(每天08:30—11:30,14:30—17:00,节假日除外) (北京时间)在都昌县万里大道和平宾馆旁九江市长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3楼购买询价文件,本询价文件售价为200元人民币/包,售后不退。 6.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6年11月18日下午15 :00时前(北京时间),提交密封的报价文件至都昌县万里大道和平宾馆旁九江市长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3楼,并在封面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和供应商名称,封口加盖骑缝章,如逾期恕不接收。 采购单位:都昌县人民法院 联系人:邵先生电话:0792-5237752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九江市长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都昌办事处:都昌县万里大道和平宾馆旁3楼 联系人:小袁电话:0792-5311966 电子函件:1179005340@QQ.com 户名:九江市长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九江银行营业部 帐号:727010100100252455 (编辑:中国安防资质网 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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