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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视频会议室建设招标公告

时间:2016-11-11 14:22:00 【字号 】 【关闭

一、采购内容 :详见文件

1.本项目采购内容分为1个合同包,参与供应商对所投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

2.每包报价均不能超过各包的采购最高限价,否则其报价无效;

3.报价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保护性拆扒、措施费、管理费、利润、税金、风险、供货及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等完成项目必须发生的全部费用。

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详见文件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1.参与鞍山市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未进入鞍山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鞍山政府采购网站(http://218.25.216.179/)“首页--重要通知”栏目中“关于鞍山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通知”中相关规定,进行网上注册登记后并将所要求的材料报送到鞍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凡已入辽宁政府采购网或省内资源共享的其他各市的供应商库的供应商,均可参加鞍山市市本级政府采购活动。

鞍山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管理部门:鞍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鞍山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咨询电话:0412-2219810

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须向采购方单独提供入库登记证明,入库登记证明无需装订在响应文件中。 (供应商可在办理入库所在省或市级政府采购网站通过“供应商注册查询”功能显示入库状态后网上打印或截屏打印)

2.请拟到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与相应项目交易的供应商在参与交易前,首先进行网上录入(每个参与者只需录入一次),录入网址为:http://www.asggzyjy.cn/

register.jspx。网上录入审核及咨询电话:0412-5555983

四、领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和 方式

即日起登陆鞍山市财政局网站(www.ascz.gov. cn)、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下载采购文件。

五、资格审查:

本项目参与谈判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评审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按采购项目采购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资格证明文件,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或成交资格被取消。

六、报名方式: 本项目在公告期内不设报名环节,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现场报名。

七、参与谈判供应商的计算: 本项目中采购产品(在《项目要求及报价响应表(二)》中用“▲”标记的产品)多家供应商代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参与谈判的,作为一个供应商计算。

八、采购公告发布

本采购公告在辽宁省政府采购网、鞍山市政府网站、鞍山市财政局网站、鞍山政府采购网、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上同时发布,如五网内容不一致,以鞍山政府采购网 为准。

九、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11月18日9:30(北京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22开标室(第五开标室),届时请参与谈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谈判采购会议。

十、响应文件的送达: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采购项目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本次采购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一、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地址:鞍山市铁东区胜利南路36号

项目联系人:曲涧

联系电话:0412-5509599

采购代理机构: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269-271号(鞍山市铁西区财政局西侧,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楼)。

采购项目咨询电话:0412-5212882 0412-5586812

评审结果咨询电话:0412-586815

合同签订咨询电话:0412-5586810

(编辑:中国安防资质网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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