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内容
招标内容说明: 1.本项目招标内容分为1个合同包,投标人对所投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 2.每个包报价均不能超过各包的采购最高限价,否则其投标无效。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详见文件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1.参与鞍山市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未进入鞍山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鞍山政府采购网站(http://218.25.216.179/)“首页--重要通知”栏目中“关于鞍山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通知”中相关规定,进行网上注册登记后并将所要求的材料报送到鞍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凡已入辽宁政府采购网或省内资源共享的其他各市的供应商库的供应商,均可参加鞍山市市本级政府采购活动。 鞍山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管理部门:鞍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鞍山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咨询电话:0412-2219810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向招标方单独提供入库登记证明,入库登记证明无需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投标人可在办理入库所在省或市级政府采购网站通过“供应商注册查询”功能显示入库状态后网上打印或截屏打印) 2.请拟到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与相应项目交易的投标人在参与交易前,首先进行网上录入(每个参与者只需录入一次),录入网址为:http://www.asggzyjy.cn/ register.jspx。网上录入审核及咨询电话:0412-5555983 四、领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和 方式 即日起登陆辽宁省政府采购网、鞍山市政府网站、鞍山政府采购网、鞍山市财政局网站(www.ascz.gov. cn)、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免费 下载招标文件。 五、资格审查: 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评审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按采购项目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资格证明文件,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无效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六、报名方式: 本项目在公告期内不设报名环节,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现场报名。 七、投标供应商的计算: 本项目中投标产品(在《项目要求及投标响应表(二)》中用“▲”标记的产品)多家供应商代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投标的,作为一个供应商计算。 八、采购公告发布 本采购公告在辽宁省政府采购网、鞍山市政府网站、鞍山市财政局网站、鞍山政府采购网、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上同时发布,如五网内容不一致,以鞍山政府采购网 为准。 九、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6年11月30日9:30(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22开标室(第五开标室),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采购会议。 十、投标文件的送达: 投标文件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采购项目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采购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十二、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人:金贵和 联系电话:0412-2358588 采购代理机构: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269-271号(鞍山市铁西区财政局西侧,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楼)。 采购项目咨询电话:0412-5586805 0412-5586812 评审结果咨询电话:0412-5212882 合同签订咨询电话:0412-5586810 (编辑:中国安防资质网 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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