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2NBHSWT143 项目名称:2022年度海曙区视频监控统一运维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元):12,936,230.00 最高限价(元):12,936,23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2022年度海曙区视频监控统一运维服务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2,936,23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1,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义务履行完毕止,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二、技术需求。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2供应商须提供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2年06月09日至2022年06月1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3.方式:供应商注册后直接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无效。 4.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7月01日09:30(北京时间) 2.投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3.开标时间:2022年07月01日09:30 4.开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1)落实的政策: ①对小微企业的产品给予价格优惠(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②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2)投标与开标注意事项 ①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②标前准备:因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③(投标文件制作: Ⅰ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Ⅱ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具体流程详见政府采购云平台。 Ⅲ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1份,按政府采购云平台要求制作的电子备份文件,以用于异常情况处理。 Ⅳ本项目供应商仍应准备纸质投标文件。当电子开评标无法正常进行时,即转为线下评标。若在此种情况下,由于供应商未提交纸质投标文件而导致该供应商放弃投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本招标公告附件中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期限内在政采云平台登录供应商注册的账号后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4)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 (5)供应商如提供备份投标文件的,应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和纸质备份投标文件分别密封,递交至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南门上,宁波市海曙区气象路58号),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供应商仅提供备份投标文件(包括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或纸质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6)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供应商可以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 (7)供应商可采用邮寄(含快递)方式或现场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 ①采用邮寄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需按以下要求递交: 各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备份投标文件邮寄至规定地点,由采购代理工作人员进行签收,各供应商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邮寄过程中无论何种因素导致备份投标文件未按时递交的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备份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采购代理实际收到备份投标文件的时间为准。 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2小时内到件的邮寄地址为: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业务六部; 收件人:张嘉城联系方式:18606688727 请各供应商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本采购代理及采购人概不负责。 ②采用现场方式送达备份投标文件,需按以下要求递交: 所有供应商可安排相关人员(原则上不超过一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备份投标文件送至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南门上,宁波市海曙区气象路58号)。投标文件递交时需同时递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并保证开标期间联系方式的畅通。 (8)如本项目改为线下评标,供应商须在纸质备份投标文件(资格文件)中提供(1)指定作出澄清、说明或补正的电子邮箱、传真号码;(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微信号。评审过程中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以下电子邮箱进行收发。 电子邮箱:529662712@qq.com (9)投标人员须做好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措施,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接受防疫询问,并如实报告相关情况。 (10)投标人员还需配合做好疫情防控“五个一律”:一律全面消毒、一律体温检测、一律承诺登记、一律按序办事、一律服从管理。 (11)如投标截止时间前疫情解除,上述第2.7-2.10条内容废止。 (12)肺炎防疫期间,请各供应商遵守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措施规定。 (13)本公告发布媒体: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zjpubservice.zjzwfw.gov.cn/index.html?citycode=3300)、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宁波政府采购(www.nbzfcg.cn)、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http://haishu.nbggzy.cn/)、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www.cbbidding.com)。 (14)海曙区“政采贷”助力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有需要的中标(成交)供应商请于网站http://bidding.ningbo.gov.cn/tzgg/360383.jhtml办理具体业务。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波市公安局海曙分局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尚书街84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1987321 质疑联系人:虞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0574-819873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嘉城、王莹巧、孔晖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7425569 质疑联系人:周旭坤 质疑联系方式:0574-87426203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宁波市海曙区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大梁街48号天之海大厦 联系人:邹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87194482 (编辑: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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