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2017年中国联通长春市分公司自有营业厅监控维保项目,招标编号:JLWR2017-205-LT150,招标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长春市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吉林省万荣招投标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名称:2017年中国联通长春市分公司自有营业厅监控维保项目。 1.2 招标内容:本项目对长春市区50家自有营业厅远程监控维保进行7*15小时维护(7:00-21:00),具体维保明细详见2017年中国联通长春市分公司自有营业厅监控维保项目清单,采购预算14.93万元(不含税)。 1.3 项目地点:吉林省长春市 1.4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5 服务质量:合格,满足国家、联通集团和本项目技术规范书的服务质量标准。 1.6 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日起满1年。 1.7 中标原则:采用综合评估法,推荐排名前3名为中标候选人,按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确定中标人1人。 1.8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14.93万元(不含税),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是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2 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务登记证副本须加盖“一般增值税纳税人”章或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一般增值税纳税人证明材料),能够为本项目提供满足招标人财务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3 投标人须具备相关维保服务相关经验,须提供2015年以来的相关设备安装或维修业绩证明材料; 2.4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金和专业技术支撑能力;在近三年无违法经营记录,具备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其他条件,须提供承诺书; 2.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7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负完全责任,若提供伪造证件,取消项目参与资格。投标人必须保证上报材料的真实性,中国联通长春市分公司保留核查的权力,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投标人将自己承担由此而引起的各种后果和责任。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纸质招标文件获取 4.1.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8月7日至2017年8月14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1.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长春市东南湖大路518号鸿城国际大厦B座15楼。 4.1.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或单位介绍信(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单位公章)、本人身份证,向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招标文件。外地潜在投标人可以通过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具体事宜咨询招标代理机构。 发售招标文件联系人:李明月 发售招标文件联系电话:0431-81815311 发售招标文件联系邮箱:446889525@qq.com 4.1.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叁佰元(¥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2 电子招标文件获取 4.2.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8月7日至2017年8月14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与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 4.2.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需2017年8月24日前完成供应商注册、购买iPASS电子证书及项目联系人绑定操作,否则将无法接收电子招标文件。iPASS电子证书购买具体事宜咨询中网威信电子安全服务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10-60844066。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29日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吉林省长春市东南湖大路518号鸿城国际大厦B座15楼会议室。 5.2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通过“已在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日后及时在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https://www.cuecp.cn)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电子版上传至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https://www.cuecp.cn),开标后2日内,投标人应在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https://www.cuecp.cn)上进行信息确认。如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在系统中填写报价、未上传投标文件或上传的投标文件有缺漏,将否决其投标”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29日9时30分。 5.3 投标人因招标人系统故障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在投标截止日前三个工作日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协调处理。(提醒:电子招标系统一般在每周六、日或节假日进行升级、维护等操作,各投标人应尽量避免在此期间进行上传标书等操作,尽早在投标截止日前上传标书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电子投标文件无法上传。 5.4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5.5 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5.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5.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5.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unicombidding.cn)上同时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潜在投标人若因通过其他途径获取招标信息造成损失,与本次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无关。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长春市分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2599号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万荣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东南湖大路518号鸿城国际大厦B座15楼 邮编:130022 联系人:王霖 电话:15944509988;0431-81815311 电子邮件:652668@qq.com 账户名称:吉林省万荣招投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南岭大街支行 账号:922002010011018894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吉林省万荣招投标有限公司 2017年8月7日 (编辑:中国安防资质网 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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