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名称:蚌埠市动态监测监控卡点交通智能化工程(第二次) 招标人名称:蚌埠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编号:皖C-2017-ZF-GC-Z-406 招标代理人:蚌埠市招标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地址:蚌埠市南湖路1000号 工程地点:蚌埠市高新区、禹会区 招标范围:全部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 招标规模:本工程分为西、南出口信息化建设。其中西出口为国道G206西出口路面固定超限超载检测站点信息系统,超限检验区域管理车速为60Km/h、驶入治超站的东海大道辅道的管理车速未30km/h。主要内容包括:路面检测系统、站内检测系统、机房信息化系统、标志、标线等;南出口为省道S207南出口路面固定超限超载检测站点信息系统,超限检验区域管理车速为40Km/h。主要内容包括:路面检测系统、站内检测系统、机房信息化系统、闯红灯抓拍系统、标志、标线等。 投资概算:719万元(其中含预留金20万元) 批准文号:中共市委专题会议纪要2013年第20期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投标要求: 1、投标人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企业法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购买招标文件,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7)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 (8)具有计算机系统集成(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叁级资质和省级安全技术防范工程壹级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公路机电工程分项贰级及以上资质; (9)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行政或司法机关责令停业或停止承接工程任务或停止投标资格(投标人书面承诺); (10)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破产的状态; (11)投标人必须在近三年内(开标前三年)没有发生重大 及以上质量事故和重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没有相同类别工程的违法分包和工程转包挂靠行为。 (12)投标人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13)投标人具有本地化服务能力; (14)近三年内具有单项合同额不低于350万元的道路智能交通项目业绩,需同时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②2014年1月1日以来竣工验收报告或第三方(业主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已完工证明;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中约定的竣工时间与实际竣工时间不一致时,以竣工验收报告或已完工证明中载明的竣工时间为准。 (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6)在“安徽蚌埠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注册登记并通过验证的企业。 (17)开标前一年内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的责任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2、项目负责人要求: (1)专业要求:机电或与本项目相关的中级及以上职称 (2)业绩要求:近三年内具有单项合同额不低于350万元的道路交通智能化项目业绩。需同时提供① 中标通知书或合同、②2014年1月1日以来竣工验收报告或第三方(业主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已完工证明。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中约定的竣工时间与实际竣工时间不一致时,以竣工验收报告或已完工证明中载明的竣工时间为准。 3、凡已中标蚌埠政府投资项目存在不履行投标承诺行为的企业,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接受其投标。 说明: 1、投标保证金、招标文件费用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否则投标无效。 2、招标文件费用:每套人民币500元,以电子档形式出售,售后不退。 3、投标人在分别往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和招标文件费用指定账户提交投标保证金和缴纳招标文件费用时,务必要求转出银行必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市监控卡点交通智能项目投标保证金, 市监控卡点交通智能项目招标文件费用,以确保转入银行进账单中能完整反映出交易附言的内容。否则,造成无法识别投标人的交易项目时,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被各级行业监管部门限制投标的企业不得参与该行业项目的投标;被依法设立的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限制投标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与招标人有隶属关系或控股、参股等利益关系的,不得投标。 6、投标人之间如果存在法律意义上的利益关系,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7、开标前一年,因欠薪被有关主管部门通报的不得进入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 8、发布时间:2017年8月3日 9、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17年8月24日9时00分 (2)开标地点: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10、招标文件、图纸及清单下载时间、下载地址: (1)下载时间:2017年8月3日以后 (2)下载地址:安徽蚌埠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站http://www.bbztb.cn 投标人投标前在“安徽蚌埠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注册登记,并通过验证后;登录“http://www.bbztb.cn”,点击 “投标人登录”,选择 “建设工程”进入蚌埠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查阅下载相关文件。投标人如不及时下载,后果自负。 (3)本项目招标文件费用开票所需的纳税人识别号,以投标人注册登记时填报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准,投标人需确保其真实有效,否则后果自负。 11、国有资金投资建筑工程项目预算造价在500万元及以上的标段,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联合体投标的包括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开标前有行贿犯罪记录,投标单位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被限制投标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失信被执行人或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将否决其投标。行贿犯罪记录查询以检察院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查询结果;其他不良行为信息由评标委员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最高人民法院网站(www.court.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官方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将查询结果写入评标报告。 除行贿犯罪查询结果由投标人自行提供外,其他有关投标人不良行为信息以及质量、安全生产事故信息由评标委员会自行登录官方网站查询,不接受投标人自行提供的证明。 12、网上招投标项目特别说明 (1)本项目采用网上招投标方式,请投标人在“安徽蚌埠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下载电子标书制作工具,具体见“下载专区”栏目下的资料,仔细阅读招标文件要求和相关操作手册。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4008503300。 (2)资格审查材料必须上传到投标企业系统对应栏目,并提交审核,系统会自动审核通过。制作资格审查文件时插上数字证书,从投标企业注册信息中挑选审核通过的相关材料。资格审查材料未上传到投标企业系统对应栏目的按废标处理。 (3)投标人须用数字证书签章和加密投标文件,建议使用主锁。如未办理数字证书请及时到安徽蚌埠公共资源交易市场CA证书办理窗口,联系电话:0552-2078835。 (4)本项目投标人需采用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具体请在“安徽蚌埠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下载专区”中下载,软件运行需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各投标人需注意更新,以免造成标书制作错误,如因此导致无效投标,责任自负。 13、投标人所属分公司、子公司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不影响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14、本项目如有以举报形式反映违法违规行为的,必须在中标(成交)公示结束前提出(经复审改变评审结果的,在复审公告结束前提出),否则不予受理。 15、中标(成交)公示期结束前,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没有因质疑(异议)、投诉、举报等问题被依法处理而被取消中标(成交)候选人资格的,公示期结束,招标(采购)人应当确定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为中标(成交)人,并发放中标(成交)通知书。其他中标(成交)候选人被质疑(异议)、投诉、举报等反映存在问题的,依法进行处理。 联系人:吴耿 电话:0552-2056150 传真:0552-2072395 邮 箱: 1669690600@qq.com(邮件不得署名)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蚌埠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中国蚌埠”党政门户网、蚌埠市信息公开网、安徽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编辑:中国安防资质网 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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