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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海防基础设施铁栅栏振动报警系统(主体标)招标

时间:2017-07-28 11:33:00 【字号 】 【关闭

  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单位的委托,就边海防基础设施铁栅栏振动报警系统(主体标)(招标编号:0868-1746ZD318H)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予以公告,欢迎潜在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具体事项如下:
  项目名称:边海防基础设施铁栅栏振动报警系统(主体标)
  项目编号:0868-1746ZD318H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定标方法:评标委员会按综合得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项目概况及要求:
  1.项目内容简介:根据边海防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粤港边界一线沿线需建设铁栅栏振动报警系统,在沿线涵洞和物理隔离防护基础设施上,根据现场情况,设计采用多种适用于边防野外全天候的报警手段。建设范围为粤港边界一线陆地接壤地段,起于深圳市福田区红树林隔音墙段,沿粤港边界线走向,止于深圳市盐田区沙头角海涛花园,全长约35公里。
  2.采购人:广东省公安边防总队第六支队
  3.采购单位联系人:余助理0755-82696371
  4.商务、技术要求等关键信息: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并具备相关经营范围(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经营范围证明文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具有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质证书(一级);注册在广东省外的投标人必须具有广东省公安厅颁发的《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一级备案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2014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无违法违规、严重违约及重大安全及质量问题之一(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4.符合财政部和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诚信管理的要求,投标人需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2个官网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络截图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进口产品参与投标: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不允许分包)
  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踏勘
  招标文件发售起止时间:
  2017年7月27日至2017年8月11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及售价:
  1.发售方式:现场购买或邮购。若邮购,相关费用由购买方负责(邮费人民币100元/套)。采购代理机构将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2.发售价格:¥800.00(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3.发售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宝路京基金融中心D座(蔡屋围金龙大厦)10楼03号
  4.标书发售联系人:杨小姐
  5.发售联系电话/传真:0755-82786028
  6.电子邮箱:339288519@qq.com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材料:
  1.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需网上购买标书的供应商应将以上材料扫描后发至发售电子邮箱,在邮件中标明购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我公司工作人员进行联系确认。同时将以上资料邮寄至采购代理机构留存备案。
  投标递交截止时间:
  2017年8月16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
  届时请参加项目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授权书出席开标仪式。电报、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开标时间:
  2017年8月16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
  投标及开标地点: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宝路京基金融中心D座(蔡屋围金龙大厦)10楼03号开标室
  采购代理机构及项目联系人电话:
  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小姐
  联系电话:0755-82786018/82786038-812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及相关信息: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深圳分行安联支行
  开户名称: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755914788210601
  保证金联系人:彭女士0755-82786018/82786038-802
  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须在2017年8月14日17:30前将金额:¥97,000.00(大写:人民币玖万柒仟圆整)的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方式提交,并到达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户,否则将导致投标人本次投标无效。
  公示网址: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深圳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szzfcg.cn)
  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szzdzb.cn)
  其他事项:
  1.洽购招标文件后不参与投标的,请于2017年8月14日前以书面的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2.为该项目提供前期服务的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咨询造价单位均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编辑:中国安防资质网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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