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安防工程企业:
根据中安协资[2006]2号《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评定标准》的规定,从事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的企业委托申请资质评定,承担的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项目必须经检测、验收或评估合格。为搞好本次资质评定工作,天津市公安局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办公室研究决定:允许企业对近两年来所承建已竣工而未进行技防系统开工审批及竣工验收的技防系统工程进行补报,补报程序已在天津安防网上发布。
由于审批及验收工作需要一定的时间,为使各安防工程企业尽快达到资质评定标准的要求,请各企业抓紧工程报验及补报工作,以免延误参加资质评定的时间。
补报程序请见天津安防网“资质评定”栏目《技防工程补报程序》。
天津市公共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协会
二OO六年八月二十二日
(编辑:编辑部 来源:天津安防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