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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安防协会:关于举办上海市地方标准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第9部分、第10部分标准培训班的通知

时间:2008-10-08 00:00:00 【字号 】 【关闭


各技防公司:
    为配合 20081014日 第39届“世界标准日”活动,根据公安部门、技术监督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技防标准化工作的要求,拟于200810月举办标准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和人数

凡持有《上海市公共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单位核准书》资质从业单位;目前尚无资质的从业单位,均需2人参加培训,多报人数不限。

二、培训内容:

上海市地方标准《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 第9部分:零售商业》、《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第10部分:党政机关》。

三、培训时间、地点及收费标准

培训时间:200810月中旬,培训时间一天。

培训地点:上海电信培训中心(虹口区天宝路879号,近四平路口)A4楼报告厅。

收费标准:培训费150元(包括教材、笔记本、笔、午餐、茶水),报到时交付培训费(现金、支票均可)。

四、有关要求

参加培训的各技防从业单位将单位全称、培训人员名单、联系人姓名、

联系人手机电话,于 20081010日前 传真(传真号:64072412)到保卫干部培训中心。具体培训时间将由电话通知联系人,一旦确认后,务必按确认时间和人数参加培训。市局技防办在年底检查验收时将是否参加此次培训作为重要考核依据。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邵惠萍   孙建国    联系电话:64075653      传真64072412

交通:1412355576910937611477079路、轨道8号线等。

特此通知。

 

   上海市公安局技术防范办公室
上海市标准化协会
上海安全防范报警协会
上海市企事业单位治安保卫协会
上海市社会公共安全技术防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上海市保卫干部培训中心
二〇〇八年九月二十四日

 


(编辑:编辑部 来源:上海安防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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