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助医、助学、助老、助困”等8项基金为主题的系列慈善捐赠活动的统一部署,充分展示企业家彰显的爱心、扶贫济困、团结互助的良好道德素质,由天津市慈善协会、天津市社团管理局倡导的在全市各个协会中开展慈善捐赠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捐款原则 此次慈善捐赠活动的安排由天津市慈善协会、天津市社团管理局负责,协会秘书处负责各会员单位的捐款组织工作,捐赠活动要本着自愿和无偿的原则,禁止强行摊派或变相摊派。 二、 捐款时间 各会员单位要在7月底前将捐赠款交到天津市慈善协会或民政部门。 三、捐款金额 按市社团管理局的通知,捐款数额不做要求,各会员单位可自愿选择8项基金的其中项,鼓励企业做冠名基金。 四、捐款要求 (一)各会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提高对捐赠的认识。 (二)各会员单位的捐款可直接交到天津市慈善协会,联系电话:23412621(办公室)、23416598(财务部)、23415396(项目部); (三)各会员单位的捐款由天津市慈善协会开具统一收据,凭借收据免除当年所得税; (四)各会员单位要及时注意发现在捐助活动中的先进典型,及时发现大额捐赠的亮点,天津市慈善协会向捐赠者颁发纪念卡、捐赠证书。 (五)各会员单位捐款后,及时将捐款日期、数量等等报协会秘书处。
联系人:陈德俊 电 话:27316621 传 真:27316621
天津市安防协会秘书处 二〇〇九年六月二十六日 (编辑:编辑部 来源:天津安防协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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