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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安防协会:关于对安防工程企业专业技术人员重复参加考试问题的相关规定

时间:2010-05-20 00:00:00 【字号 】 【关闭

 

按照中安协关于安防工程企业人力资源条件方面的有关规定,技术人员、工程造价员只可供职于一家企业。日前,经核查技术人员资料信息库,存在有些人员重复参加考试的问题。

针对上述情况,协会核实后按照以下规定处理:

1、若该技术人员从A公司离职到B公司工作,原证书可带到B公司,由B公司人事主管部门提供其就职证明,加盖单位印章,并携带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各一张,到协会秘书处办理所属公司的变更。

2、若该技术人员从A公司离职到B公司工作,原证书没有带到B公司,且又重复参加考试,应由B公司人事主管部门提供其就职证明,加盖单位印章,并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张及一份情况说明,内容包括A公司名称及取得证书时间,由本人签字,到协会秘书处办理取消原证书的手续;若不办理取消,新考的证书也将无法使用。

3、对于已取得证书,但已离开取证时所在的公司,证书在本人手中,目前没有供职于任何一家公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将证书与原公司脱离,到新公司时再办理转入。

请各单位对本公司技术人员情况进行仔细核查,以维护本公司的利益。

协会秘书处联系电话:27316621  27205211

 

天津市公共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协会

年五月十七

(编辑:编辑部 来源:天津安防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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