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公共安全图像信息系统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 2011年 8月 1日起 颁布施行。为了切实宣传贯彻并落实好《办法》,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和省公安厅在 7 月7日下午 联合召开了新闻发布会。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岳喜栋出席会议并介绍了《陕西省公共安全图像信息系统管理办法》的出台背景和主要内容。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陈里出席会议并对《陕西省公共安全图像信息系统管理办法》的贯彻落实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张恒,厅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督察长田桦出席会议。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巡视员王军道主持会议。省级相关单位、有关社会单位、各市公安局的负责同志、厅内相关部门负责人及中省各大新闻媒体记者120余人参加新闻发布会。 新闻发布会上,陈里副厅长指出了我省公共安全图像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中暴露的系统资源难以实现共享、建设协调工作难度大、可能引发法律争议等问题。同时,陈里副厅长强调,一是在全省公安机关内部进行宣传贯彻,对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技防管理部门和有关业务管理部门的领导和有关人员进行培训学习,使各级管理部门及工作人员做到熟悉掌握《办法》内容,规范相关执法行为,严格执行办事程序;二是召集全省从事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维修等单位的负责人以及相关产品生产、销售单位的负责人,组织他们认真学习《办法》,做到熟悉办事程序和要求,严格执行《办法》规定;三是针对需要安装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的相关单位领导和安全保卫部门负责人进行宣传贯彻,做到熟悉内容,明白单位对技防系统的建设需求,掌握技防系统的建设程序与要求,严把建设质量关,推动《办法》在我省能够顺利贯彻实施和全省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工作的顺利开展。 《办法》是在省厅科技处开展公安科技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中,借鉴外省经验,提出立项并积极配合省法制办制定、出台的。《办法》的发布与实施,对规范公共安全图像信息系统的规划、建设、管理和使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加强社会管理、提高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编辑:编辑部 来源:陕西安防协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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