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安协[2012]21号 各会员单位: 2005年,省公安厅组织相关企业起草制定了《安徽省住宅小区安全防范系统设计规范》(DB34/T490-2005)。随着我省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全安防范的需求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上述《规范》已不能适应现实的需求。为进一步抓好我省居民住宅小区安全防范系统的建设和管理,由省公安厅技防办组织、省协会牵头、继远公司承办,组织专家组编制《安徽省住宅小区安全防范工程通用规范(征求意见稿)》。现向各会员单位征求修改意见。 希望各会员单位认真学习《安徽省住宅小区安全防范工程通用规范(征求意见稿)》,并于8月6日前提出修改意见。联系人,安徽继远电网技术有限公司安防部张帆,电话:13003069675,QQ:513697102。
安徽省《住宅小区安全防范系统通用规范(征求意见稿)》.doc
协会秘书处 二〇一二年七月三十日 (编辑:api 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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