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安协[2012]11号
江西省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协会第三届理事会业已届满,根据章程规定,经江西省公安厅科技信息化总队和江西省民政厅批准,协会拟定今年择时召开江西省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协会换届会员大会。为进一步提升行协与企业之间的紧密度,更好的规范和促进社团活动的开展,提升社团活动质量,现面向会员公开选举新一届理事、常务理事、副理事长候选单位。现将理事会成员报名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本协会会员单位、有奉献精神,热心参与行协工作及活动。 二、报名方式 采取自愿报名,会员单位下载《理事、常务理事、副理事长单位申请表》,认真填写好并加盖企业公章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300字左右的本企业简介,送至或寄至江西安防协会办公室。申请表、企业简介电子版需发送至邮箱jxafxh@163.com。 三、理事、常务理事、副理事长职权 1、理事会职权: (一)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 (三)筹备召开会员大会; (四)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七)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领导本团体各机构开展工作;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理事单位拟设15名;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协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负责。 2、常务理事会职权: (一)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 (二)筹备召开会员大会; (三)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四)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五)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六)领导本团体各机构开展工作; (七)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常务理事单位拟设15名;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对理事会负责。 3、副理事长单位拟设6名,在本协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的影响,对全体会员负责。 四、理事单位、常务理事单位、副理事长单位产生方式 1、会员提交申请; 2、江西省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协会办公室进行初选,在江西省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协会换届会员大会上经会员选举产生。 五、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12年10月31日 六、公布方式 理事、常务理事、副理事长单位确定后,名单将在江西安防网上公布。 七、联系方式 地 址:南昌市东湖区二经路37号三楼安防协会办公室 邮 编:330006 联系人:梅小艳 茆 艳 电 话:0791-86809351 特此通知。
附件:理事、常务理事、副理事长单位申请表.doc (点击下载)
江西省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协会 二〇一二年八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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