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3年度《会员证》、《辽宁省安全技术防范设施设计、施工资质证》审核及换发工作的通知
辽宁省社会公共安全产品行业协会 [2012-12-20]
根据协会章程和《辽宁省安全技术防范设施设计、施工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的规定,为做好2012年底已到期的协会《会员证》和《辽宁省安全技术防范设施设计、施工资质证》换发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关于开展2013年度《会员证》、《辽宁省安全技术防范设施设计、施工资质证》
审核及换发工作的通知
辽安协[2012]第3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协会章程和《辽宁省安全技术防范设施设计、施工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的规定,为做好2012年底已到期的协会《会员证》和《辽宁省安全技术防范设施设计、施工资质证》换发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换证时间:
从2013年1月4日起到2013年3月底结束。
二、换证所需材料:
1、凡申请换发2013年度《会员证书》(含副会长证书、常务理事证书、理事证书)及《辽宁省安全技术防范设施设计、施工资质证》(正、副本)的企业,必须交回2012年度发放的旧证。
2、经各市公安局技防办审核并办理备案手续后的《辽宁省安全技术防范设施设计、施工企业备案登记表》(一式三份)。
3、填写完整的《辽宁省安全技术防范设施设计、施工资质证申请书》(一式二份)。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式二份)。
5、壹级、贰级、叁级资质企业,须分别提交三人、二人、一人的国家标准《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2004<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不能满足此项条件的企业,将推迟换证。
6、壹级资质企业,须提交加盖年检标识的有效ISO9001质量认证证书(复印件一式2份)。
7、叁级资质企业和2012年年内升入贰级资质的企业须提供上述1—5项规定的材料;
2012年年内升入壹级资质的企业须提供上述1—6项规定的材料。
8、非2012年升入贰级、壹级资质的企业除提供上述1—6项规定的材料外,还须提交2011年至2012年两年内已完成的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合同、设备采购报价清单及验收报告(壹级资质企业在提供复印件的同时还需提供上述资料原件),(注:壹级资质企业达标技防工程总造价为700万元以上,贰级资质企业达标技防工程总造价为400万元以上)。按公安部规定,凡是完成金融、邮政储蓄和国家重要储备库的技防工程还必须提交由公安部认可的技防工程质量检测部门的工程质量检测报告。
为维护资质等级评定的公正性、公平性,在审核、换证期间,将对取得一级资质的企业进行重新审定,对于没有完成年度技防工程额度或其他条件不符要求的企业将予以降级处理。
三、几点说明:
1、此次换证工作,程序及手续虽已简化,但由于会员单位数量多、时间较紧,请各会员单位抓紧时间办理,过期未办理的企业,将不予补办。
2、首次申办《资质证》的企业所需材料,仍然按原申请要求办理;
3、换证期间不授理企业资质等级升级申请,升级办理工作将从2013年4月开始;
4、沈阳、丹东两市的会员单位在所在市公安局技防办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后,携带有关材料自行到省安防协会办理换证手续及缴纳会费。其他各市的会员单位请将换证所需材料及会费一并交到所在市公安局技防办,由其统一到省安防协会办理;
5、换证时所需《辽宁省安全技术防范设施设计、施工企业备案登记表》及《辽宁省安全技术防范设施设计、施工资质证申请书》均请到辽宁安防协会信息网(www.lnafxh.cn)下载;
6、换证工作的时限为7个工作日。
请各会员单位见此通知后,按要求抓紧时间作好此项工作。如有建议、意见和不明之处,及时与辽宁省社会公共安全产品行业协会联系。
联系电话:024-86854856、024-86849171 。
网 址:www.lnafxh.cn
办公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九号(翔云楼宾馆203室)
辽宁省社会公共安全产品行业协会
二O一二年十二月二十日
(编辑:编辑部 来源:辽宁安防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