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办理 |  资质申报
 
 
 
 
资讯播报:

天津安防协会:天津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评定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资质评定工作的有关规定

时间:2013-01-07 00:00:00 【字号 】 【关闭

为进一步规范天津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评定工作,营造公平公正健康有序的天津安防市场,促进天津安防行业快速发展,协会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评定中心研究决定,对本市的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评定工作进一步规范程序、严格管理,以维护企业及客户权益,保证评定工作质量。

一、对已受理一级资质评定、年审的企业严格按照评定标准进行审查,从严把握,加大审核力度:

1、五项重点工程要全部提供完整的合同、详细的设备报价清单、验收报告、设计方案与施工过程文件、建设方联系人员的职务及联系方式、工程结算款票据等;

2、对于施工地点在天津市以外的外地工程,凡是能提供由当地行业管理部门认同的第三方的检测报告、评估报告、专家评定报告的,可以不用赴工程现场作现场见证评审;不能提供上述证据的重点工程项目将采取随机抽样的方法,由天津安防协会委派第三方中介机构,按有关规定赴工程现场作现场见证评审,所需费用全部由企业支付(含专家差旅费、食宿费、评审费)。

二、按照副本证书有效期超期两个月不参加资质年审的企业,其证书自行失效,且一年内不可再委托资质评定,协会收回并注销该失效证书,并网上通报。年审不合格的予以降级或撤销其资质证书。

三、现场调查开出的严重不符合项报告,给企业纠正的时间为二十个工作日,到期未能纠正并有效验证的,结论是不符合评定要求,给企业发予书面资质评定不合格通知。

四、委托资质评定、资质年审的企业要切实遵守诚信公约,如实提供企业基本信息资料及工程业绩材料,对于提供虚假合同和人员信息、伪造工程业绩和不实企业基本信息的,一经查实将给予严肃处理:

1.取消该企业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评定资格;

2.两年内该企业不得再次申请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评定;

3.将违反规定行为记入协会会员档案。

五、获证企业确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撤销其资质证书: 

1.采用不正当手段承接安防工程业务的;

2.将承接的安防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3.承接(设计施工)的安防工程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

4.隐瞒真实情况,采用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的;

5.租借、转让、涂改、变造资质证书的;

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

(编辑:编辑部 来源:天津安防协会)
 
通知公告
C1
权威发布
C3
中央
C4
地方
scrip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