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天津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评定工作,营造公平公正健康有序的天津安防市场,促进天津安防行业快速发展,协会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评定中心研究决定,对本市的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评定工作进一步规范程序、严格管理,以维护企业及客户权益,保证评定工作质量。 一、对已受理一级资质评定、年审的企业严格按照评定标准进行审查,从严把握,加大审核力度: 1、五项重点工程要全部提供完整的合同、详细的设备报价清单、验收报告、设计方案与施工过程文件、建设方联系人员的职务及联系方式、工程结算款票据等; 2、对于施工地点在天津市以外的外地工程,凡是能提供由当地行业管理部门认同的第三方的检测报告、评估报告、专家评定报告的,可以不用赴工程现场作现场见证评审;不能提供上述证据的重点工程项目将采取随机抽样的方法,由天津安防协会委派第三方中介机构,按有关规定赴工程现场作现场见证评审,所需费用全部由企业支付(含专家差旅费、食宿费、评审费)。 二、按照副本证书有效期超期两个月不参加资质年审的企业,其证书自行失效,且一年内不可再委托资质评定,协会收回并注销该失效证书,并网上通报。年审不合格的予以降级或撤销其资质证书。 三、现场调查开出的严重不符合项报告,给企业纠正的时间为二十个工作日,到期未能纠正并有效验证的,结论是不符合评定要求,给企业发予书面资质评定不合格通知。 四、委托资质评定、资质年审的企业要切实遵守诚信公约,如实提供企业基本信息资料及工程业绩材料,对于提供虚假合同和人员信息、伪造工程业绩和不实企业基本信息的,一经查实将给予严肃处理: 1.取消该企业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评定资格; 2.两年内该企业不得再次申请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评定; 3.将违反规定行为记入协会会员档案。 五、获证企业确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撤销其资质证书: 1.采用不正当手段承接安防工程业务的; 2.将承接的安防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3.承接(设计施工)的安防工程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 4.隐瞒真实情况,采用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的; 5.租借、转让、涂改、变造资质证书的; 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 (编辑:编辑部 来源:天津安防协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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