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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安防协会:关于加强协会会员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

时间:2013-01-07 00:00:00 【字号 】 【关闭

各会员单位:

多年来在各会员单位的大力支持与配合下,协会各项工作开展顺利。在新的一年里,根据协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将加强会员管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会员资格年审是协会日常一项重要工作。按时交纳会费,按要求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是每名会员的应尽义务。同时,从活动中获得企业发展的良机,各会员单位应按章程积极响应。

2、协会对于没有交纳2012年和2011年会费的单位分别给予一次不良诚信记录和按自动退会处理的决定。自动退会单位3年内不再批准重新入会。

3、从2012年起,对于当年度下半年入会的新会员执行当年会费减半收取的规定。

4会费交纳标准及方式:

副理事长单位:5000/年;常务理事单位3000/年;理事单位:2000/年;普通会员1000/年。

交纳会费可以采取现金、支票或电汇方式,并携带会员证书原件来办理年审手续。

协会全称:天津市公共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协会

账号:02-160601040004492

开户行:农行四平道支行

天津市公共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协会

 

(编辑:编辑部 来源:天津安防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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