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协会文件
桂安协[2014]2号
关于对广西区安防资质年审 过期企业的通告 各有关单位: 按照中安协关于安防工程企业年审的规定,获证企业应在证书到期前两个月内办理资质年审委托,逾期未委托资质年审的企业,其资质证书自行失效,且一年内不可再委托办理资质评定,颁证机构收回并注销其证书,并网上发布。 由于2013年7月广西区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评价机构调整的特殊情况,我协会已将年审逾期时间延迟半年,对于证书到期半年后还未提出资质年审委托的企业,将按照中安协公布的规定取消其安防工程企业资质。下列企业安防资质证书年审超期,经过多次联系,因企业自身原因不能继续办理,广西安防协会将其资质证书注销,现予以通告,具体名单如下:
抄送: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办公室 广西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协会办公室 2014年1月13日印发 (编辑:编辑部 来源:广西安防协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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