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协会文件
桂安协[2014]16号
关于调整资质评定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目前资质评定工作的开展情况和发展需要,为保证评定质量,维护用户和企业合法权益,经中安协领导批准,中安协资质管理中心决定调整资质评定有关工作。请各有关单位严格按照中安协规定办理安防资质证书,现有关通知如下: 1、调整对获证企业的监督方式。增设复评环节,复评每三年一次,复评程序和相关要求与评定完全相同。复评从2015年1月1日起实行。 2、对委托评定一级资质的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范围应明示“安全技术防范工程的设计、施工”,未明示的,企业应在监督审核或复评时增项。 3、资质证书 特此通知。
广西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协会 2014年7月18日
抄送: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办公室 广西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协会办公室 2014年7月18日印发
(编辑:编辑部 来源:广西安防协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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