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协会的正常运转,并有效地开展各项活动,根据协会章程第十二条会员应当履行“依 照规定按时交纳会费”的义务之规定,现开始向会员单位收取2014年度会费。请各会员单位接此 通知后,于2014年8月31日前将会费通过银行转帐汇入协会帐号或到协会秘书处缴纳。 特此通知。
上海安全防范报警协会秘书处 二〇一四年七月二十二日
(编辑:编辑部 来源:上海安防协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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