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安协(2014)第9号 各常务理事、理事单位: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公共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协会章程》规定,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清理规范全区党政机关干部兼任社会组织职务的通知》要求,经协会秘书处研究决定于2014年10月20日在呼和浩特市召开第三届第一次理事会议。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10月20日 下午3:30 会议地点:呼市乌兰察布西路春雪四季酒店 酒店电话:0471-8924888 二、会议日程: (一)协会理事长讲话; (二)协会秘书长做工作报告; (三)换届选举第四届理事长、常务副理事长、秘书长。 三、会议要求: (一)会议不收取任何会务费,住宿自理; (二)各单位原则上必须派人参加,请务必于10月17日前将《参会回执表》回传秘书处; (三)确实因故不能参会的,请务必于10月17日前将《第四届理事长、常务副理事长、秘书长人选的提议》加盖单位公章、负责人签字后回传秘书处; (四)请各理事会成员认真研阅,10月17日后,若无反馈,视为同意。 四、联系方式: 电话:0471-4915331转800 传真:0471—4960332 联 系 人:乔丹:15847191107 杨祎 18686064554 内蒙古自治区公共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协会 二○一四年十月十三日 附件一:《关于对内蒙古安防协会第四届理事长、常务副理事长、秘书长人选的提议》 附件二:《第三届第一次理事会参会回执》 附件一: 关于对内蒙古自治区公共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协会第四届理事长、常务副理事长、秘书长人选的提议 各常务理事、理事单位: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清理规范全区党政机关干部兼任社会组织职务的通知》(2014)11号要求,内蒙古自治区公共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协会于2014年9月18日批复同意了唐国清、郝晓敏等同志的辞职申请。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公共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协会章程》规定,协会秘书处在充分征求常务理事、理事、会员单位意见基础上,经协会理事长同意,提名内蒙古华祺科技有限公司刘永强担任内蒙古安防协会理事长;内蒙古晶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张日新和内蒙古安防中心李庆丰担任常务副理事长;内蒙古安防协会李文林担任秘书长。 单位意见:□同意 □不同意 其他建议: 单位公章: 负责人签字: 日期: 附件二: 第三届第一次理事会参会回执
说明:请在“□”内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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