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年检换证通知
辽宁省社会公共安全产品行业协会 [2015-02-03]
关于2015年年检换证通知
辽宁省社会公共安全产品行业协会 [2015-01-19] 根据《辽宁省安防协会章程》和《辽宁省安全技术防范设施设计、施工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的规定,为做好2014年底已到期的协会《会员证》和《辽宁省安全技术防范设施设计、施工资质证》换发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关于开展2015年度《会员证》、《辽宁省安全技防范设施设计、施工资质证》等审核及换发工作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根据《辽宁省安防协会章程》和《辽宁省安全技术防范设施设计、施工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的规定,为做好2014年底已到期的协会《会员证》和《辽宁省安全技术防范设施设计、施工资质证》换发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换证时间:
从2015年1月19日起到2015年4月15日结束。
二、换证所需材料:
1、填写完整的《辽宁省安全技术防范设施设计、施工资质证申请书》(一式二份)。
2、经各市公安局技防办审核并办理备案手续后的《安全技术防范企业备案登记表》(一式二份)。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式二份)。(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含有安防工程设计、施工或视频监控项目)
4、壹级、贰级、叁级资质企业,须分别提交三人、二人、一人的国家标准《入侵报警系统工程设计规范、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出入口控制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
5、交回2014年度《会员证书》(含副会长证书、常务理事证书、理事证书)及《辽宁省安全技术防范设施设计、施工资质证》(正、副本)旧证。
6、壹级资质企业,须提交加盖年检标识的有效ISO9001质量认证证书原件(复印件一式2份)。
7、叁级资质企业和2014年内升入贰级资质的企业须提供上述1—5项规定的材料;2014年内升入壹级资质的企业须提供上述1—6项规定的材料。
8、壹级、贰级资质企业(不含2014年升入贰级、壹级资质企业)除提供上述1—6项规定的材料外,还须提交2013年至2014年两年内已完成的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合同、设备采购报价清单及验收报告(壹级资质企业在提供复印件的同时还需提供上述资料原件),(注:壹级资质企业近两年内达标技防工程总造价为700万元以上,贰级资质企业近两年内达标技防工程总造价为400万元以上)。按公安部规定,凡是完成金融、邮政储蓄和国家重要储备库的技防工程还必须提交由公安部认可的技防工程质量检测部门的工程质量检测报告。
为维护资质等级评定的公正性、公平性,在审核、换证期间,将对取得一级资质的企业进行重新审定,对于没有完成年度技防工程额度或其他条件不符要求的企业将予以降级处理。对于伪造、涂改合同骗取《资质证》的企业,取消其资质等级,五年内不得申领,并在省安防协会网上公布。
三、几点说明:
1、2015年换证工作,由省协会具体负责,待协会批准后,由各市技防办在资质证“属地备案机关”位置加盖印章。
2、换证时所需《辽宁省安全技术防范设施设计、施工企业备案登记表》及《辽宁省安全技术防范设施设计、施工资质证申请书》均请到辽宁安防协会信息网(www.lnafxh.cn)“表格下载”栏目下载,上述两表已经更新;
3、安防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没有“安防工程设计、施工”项目或从事防弹、防爆玻璃安装安防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没有“防弹、防爆玻璃安装”项目的需要到工商局办理增项后,方可办理年审换证工作。
4、凡准备新申办或增项“防弹、防爆玻璃安装”的安防企业,必需先完成工商营业执照的增项任务(增项内容为:防弹、防爆玻璃安装);
5、参加培训人数不达标的安防企业,推迟年审换证;
6、换证期间不授理企业资质等级升级申请,升级办理工作将从2015年4月15日开始;
7、各会员单位在所在市公安局技防办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后,携带有关材料到省安防协会办理换证手续及缴纳会费。
8、此次换证工作,程序及手续虽已简化,但由于会员单位数量多、时间较紧,请各会员单位抓紧时间办理,过期未办理的企业,将不予补办。
请各会员单位见此通知后,按要求抓紧时间作好此项工作。 如有建议、意见和不明之处,请及时与辽宁省社会公共安全产品行业协会联系。
联系电话:024-86849171。
网 址:www.lnafxh.cn
办公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岐山中路1号(东机大厦411室)
辽宁省社会公共安全产品行业协会
二O一五年一月十九日
(编辑:编辑部 来源:辽宁安防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