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办理 |  资质申报
 
 
 
 
资讯播报:

上海安防协会:关于组织开展“征集推广安全技术防范工程新产品、新技术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5-09-01 00:00:00 【字号 】 【关闭

各技防从业单位:

        为响应国务院关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号召,结合本市安防行业改革发展需要,在进一步做好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前提下,本市技防管理部门和行业协会将强化服务改革,将在监管和服务上下功夫,坚持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清障搭台,释放行业无限活力。为此,市局技防办和报警协会将组织开展“征集推广安全技术防范工程新产品、新技术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阶段(2015年9月1日至12月31日)

        请有意申报的企业填写《申报表》,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至上海安全防范报警协会秘书处(建国中路30号910室)

联系人:许磊

邮箱:1026564710@qq.com

联系电话:021-22025716

 

二、入围审核阶段(2016年1月1日至4月30日)

1、成立评审专家组,专家由协会专家委员会成员及相关专家(行业专家、相关行业专家、检测机构、工程企业等)组成,并根据不同专业进行分组。

2、专家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和初选,对初选入围的新产品、新技术推荐进入上海安博会,并进行现场展示和测评,实际考察评价新产品、新技术的应用水平和使用效果。

 

三、用户评选阶段(2016年5月18日至5月20日)

组织行业专家、用户单位代表在展会现场进行综合评分。

 

四、专家评审阶段(2016年5月18日至5月20日)

       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每专业领域拟抽取5位专家(2位专家管理委员会成员和3位专家组成)。企业按照要求组织相关材料并确定一名主讲人,介绍和回答相关问题,每款产品介绍过程大约为20分钟。

 

五、综合评价阶段(2016年5月21日至5月31日)

       在各专业组评价推荐的基础上,由评审专家组进行综合评价,最终确定新产品、新技术名单,并于网上公示。最后,由上海安全防范报警协会出具鉴定证书,鉴定证书有效期为1年。

 

六、推广试用阶段(2016年6月1日至2017年5月31日)

       获得鉴定证书的新产品、新技术,将在协会刊物和上海安防网上进行专题宣传报道。同时,对新产品、新技术实行回访制度,跟踪了解其在使用运行过程中的情况,由专家组定期提交使用情况报告,并组织举办新产品、新技术推广应用交流会。鉴定证书期满后,对部分新产品、新技术进入市场过程中表现十分突出的,上海安全防范报警协会将会同市局技防办组织行业专家草拟相关地方标准或技术规范要求。

特此通知。

 

点击下载:新产品、新技术申报表

 

上海安全防范报警协会

二O一五年八月二十五日

(编辑:编辑部 来源:上海安防协会)
 
通知公告
C1
权威发布
C3
中央
C4
地方
scrip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