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 《本市视频安防监控数据介质防护柜技术规范》的通知
各分(县)局技防办、市局相关部门技防办,市安全防范报警协会,各技防从业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本市视频安防监控数据防护能力,切实提高本市重点单位重要部位视频安防监控数据保存的安全性,市局技防办经广泛听取公安部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以及多家重点单位、技防从业单位的意见,经多次修改,制定了《本市视频安防监控数据介质防护柜技术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详见附件)。
自本通知发布起,凡在本市生产、销售、使用视频安防监控数据介质防护柜,均应持有法定检测机构按照《规范》要求检测合格的型式检验报告(有效期2年)。
特此通知。
附件:《本市视频安防监控数据介质防护柜技术规范》
上海市公安局技术防范办公室
2015年9月8日 (编辑:编辑部 来源:上海安防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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