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安协[2012]13号 各有关会员单位: 近日,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专家委员会下发了《关于遴选企业视频监控技术专家的通知》,按照通知要求,各地安防协会将推荐企业视频监控技术专家,进入公安部视频监控技术专家库。现将相关内容转发你们,希望各单位高度重视,积极推荐(自荐)符合条件的专家。 一、遴选专家条件: (一)能够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规章和政策,具有良好的科学精神和职业道德,认真严谨,秉公办事,客观公正,热心于视频监控技术的应用与发展,敢于承担责任。 (二)熟悉视频监控专业技术、工程建设、业务应用及相关信息技术的专家,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水平、实践经验和较强的判断能力,熟悉国内外视频监控及相关领域的发展动向和状况。 (三)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或者相关职务;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60周岁以下;有一定的时间和精力,能够按要求参加公安部或地方公安机关组织的视频监控项目规划、设计论证、竣工验收等相关工作。 二、请各(推荐)自荐人员填写《自荐表》(见附件),于12月12日前快递给协会,由协会盖章后统一快递给中安协。 三、协会联系电话:67702308,邮寄地址:渝北区黄泥塝紫园路116号鼎泰公寓4-5-2,余斌。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七日 (编辑:中国安防资质网 来源:重庆安防协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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