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协会文件
青安协字【2013】4号
关于对省内安防工程
企业资质进行年度检查的公告 省内各安防工程企业,安防协会各常务理事、理事、会员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省内安防行业的有效管理,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协会章程的规定,现就做好2012年度省内安防工程企业资质、会员证书2012年度年检工作公告如下: 一、年检需提供的材料: (一)初次年检企业需提供的材料 1、《省内安防工程企业公司年检申请书》; 2、《青海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协会团体会员入会年检申批表》; 3、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公司法人变动情况说明; 6、从业人员花名册(职务、相关专业工程师3人以上、身份证、学历和职称证明); 7、2012年度安防工程业绩; 9、人员培训情况说明(附培训证书复印件); 10、售后服务保障措施及能力。 11、驻外地企业办事机构(外地营业执照、技防资质证、省级技防办推荐函和相关材料);在本地从业人员情况。 以上材料一式三份,装订成册。报送省安防协会会员服务管理中心。 (二)常务理事、理事会员企业需提供的材料 1、《省内安防工程企业公司年检申报表》; 2、《青海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协会团体会员入会年检申批表》; 3、经营项目、公司法人等变动情况; 4、2012年度安防工程业绩; 5、人员培训情况说明(附培训证书复印件); 6、售后服务保障措施及能力。 以上材料一式三份,装订成册。报送省安防协会会员服务管理中心。 (三)复检企业需提供的材料 1、《省内安防工程企业公司年检申报表》; 2、《青海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协会团体会员入会年检申批表》; 3、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从业人员花名册(职务、相关专业工程师3人以上、身份证、学历和职称证明); 6、2012年度安防工程业绩; 7、人员培训情况说明(附培训证书复印件); 8、售后服务保障措施及能力。 二、年检程序 按要求向协会提供本企业的年检材料,并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协会会员服务管理中心进行初检,符合要求的将材料收下,不符合要求的退回补充→会员服务管理中心对企业提供的年检材料进行认真核查,并提出初步检查意见→会员服务管理中心对年检情况向协会提出报告→协会研究后对合格企业、不合格企业和升级企业在安防网上公示一周→根据公示期间反应的意见建议再进行复核,并提出最终年度安防工程企业资质年度检查报告→经协会理事会会议商议决定后,在安防网站和青海都市报上公布于众。 三、年检时间 2013年3月10日至2013年5月20日 四、年检地点 青海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协会会员服务管理中心 地址:西宁市胜利路21号石油小区3号楼1单元12层 联系电话:8465076 3622399 联系人:刘丽霞 五、费用 本次安防工程企业年检不收任何费用。但根据《青海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协会财务管理办法》的规定,安防协会会员单位需收取会员费用,其标准如下: 年度会费为:常务理事6000元,理事单位5000元,一级资质企业3000元,二级资质企业2000元,三级资质企业1000元。 2012年年度会费的时间段为:2012年6月1日至2013年5月31日。 六、需要升级的企业另附一份升级申请审批表。 七、具体要求 1、各常务理事、理事、会员单位接此通知后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的上报年检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未上报年检材料的企业视为自动放弃,协会将采取降级、取消的处理,并在协会网站及相关报刊中予以公告。 2、省安防协会要认真做好此次年检工作,对企业所报材料要严格审核,并做好资料收集和后期信息发布、资质公告、召开理事会议等相关事宜。 特此通知 附:
青海省公安厅技防办
青海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协会
二0一三年三月六日
(编辑:中国安防资质网 来源:青海安防协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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