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安防企业单位: 今年是《条例》全面实施第一年,为进一步做好2013年度的换证年审工作,根据河南省公安厅豫公科明发[2014]14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换发《河南省公共安全防范技术服务许可证》的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 按照《条例》精神和《实施细则》的要求,《河南省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资格证》有效期截止日期为2014年6月30日,换证日期也截止为2014年6月30日。但因今年是《条例》全面实施第一年,企业有技术力量增加,相关职称、社保等证明文件的完备,以及工程检测、验收滞后等因素不能按期换证。经过批准,换证日期延期至7月30日。检测、验收手续应在6月30日前按照《条例》和《实施细则》要求办理,技术力量等相关材料、手续亦应在6月30日前予以完备。7月30日前必须上报所有换证资料。 二、达不到换发本级许可证条件的,换发下一级别许可证,而不是必须达到下一级别许可条件才能办理。但四级资质达不到初级许可条件的,不再换发许可证。 三、在申办换证工作中,各企业单位要按照相关要求,严格把关,核实相关证明文件。职称证应在“河南职称网”上查询,如果没有查询结果,可咨询省人社厅职称处,联系电话为69690195,69690197,69690200。对于各政府部门颁发的职称证,如果没有查询结果,可由省人社厅职称处出具证明文件。 四、牢固树立法制理念,各企业在递交材料时,如果有伪造、变造国家证明文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许可的,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和《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追究企业和当事人的相关法律责任。
二〇一四年六月二十六日 (编辑:中国安防资质网 来源:郑州安防协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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