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五分钟内须到现场 从5月1日至7月31日,辽宁省公安厅将开展为期3个月的加强校园安全及周边治安秩序整治工作。同时,省公安厅出台了8项举措维护校园安全,其中包括发生涉校案件时,民警在5分钟内必须到达现场进行处置。 这些举措包括:加强巡逻重点防范,出警迅速确保安全;严厉打击侵害师生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完善学校技防设施建设;强化对学校内部的安全指导和治安防范;大力整治学校、幼儿园及周边治安秩序;进一步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重点人管控工作力度;整顿校园周边交通秩序;加强法律和安全防范知识宣传。(谭彦叙、李乙厚) 山西:加强明察暗访 山西省各地公安机关将对学校、幼儿园及周边的安全隐患进行拉网式排查,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迅速落实整改措施,彻底消除隐患。省厅治安、督察部门已赴各地对落实情况进行明察暗访。 山西省公安厅党委书记杨司要求,要在校园周边增加巡逻力量,加大巡逻密度;在治安情况复杂的学校门口设立警务室,或依托学校门卫室设置治安岗亭;督促学校严格门卫查验制度,严防不法分子混入校园;针对不同类型的校园安全事件制定应急预案,适时组织演练;深入宣传法制、消防、交通安全知识。(李聪骏、王嵘) 宁夏:强化治安巡逻 宁夏回族自治区各级公安机关将从思想认识、警力部署、安保措施、责任落实、严厉打击五个方面确保校园及周边地区安全。对于措施不力导致辖区内发生侵害学生恶性案件的,公安厅纪委将会同有关部门追究责任。 宁夏公安厅要求,治安、刑侦等部门要认真分析研究梳理校园及周边地区存在的治安问题和安全隐患;巡警、派出所民警要在上学、放学期间在校园周边开展治安巡逻;交通警察要在交通复杂路段加强执勤;治安、消防、禁毒等部门要立即与学校进行对接,强化校园网络安全、防火安全、交通安全以及对水电设施和危险品的管理。(吕东) (编辑:编辑部 来源:公安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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