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公安部交管局与中央文明办在天津联合召开部分省(区、市)推进实施“交通文明行动计划”座谈会。会议强调,各地交管部门要将深入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作为推进交警系统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抓手,抓好工作推进和宣传报道。据悉,中央文明办将在近期公布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内容,加大“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所占测评比重。 会议要求,各地公安交管部门要细化推进工作具体措施,明确工作进度及阶段性目标;要紧密结合当地实际,统筹兼顾软件建设与硬件建设、集中整治与宣传教育;要创新宣传形式,注重宣传效果,提高广大群众的知晓率;要进一步完善各地“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工作制度和议事规则,加强各部门联动,强化沟通。 会议要求,各地公安交管部门要积极开展示范创建活动,加大创建执法示范单位和个人的力度,在交通组织优化、路口科学渠化等方面推出一批示范项目,同时要曝光一批反面典型,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要抓主要城市、重点单位和重点行业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采取有力措施打造地区亮点;要重点抓好交警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在违法处罚、事故处理,车辆管理等方面查找和梳理出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并推出有效解决的措施。公安部和中央文明办将适时组织督导检查及交叉检查工作。 (编辑:编辑部 来源:公安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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