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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建柱就全国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培训班批示要求

时间:2010-04-14 00:00:00 【字号 】 【关闭


        4月14日,国务委员、公安部党委书记、部长孟建柱亲切看望全国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培训班全体学员。图为孟建柱与培训班学员合影。


   
  国务委员、公安部党委书记、部长孟建柱4月14日亲切看望全国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培训班全体学员,并于日前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全国公安机关坚持不懈地把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作为事关公安工作全局的基础性工作来抓,进一步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改进执法方式,健全完善执法制度,强化执法监督,完善警务公开制度,着力提高广大民警的执法素养和执法水平,着力提高公安机关的执法公信力。

  孟建柱在批示中向培训班全体同志致以亲切的问候,并对培训班取得的成果表示祝贺。他指出,近些年来,各级公安机关按照公安部的部署,大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创新执法理念,改进执法方式,完善执法规范,加强执法管理,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突出问题正在逐步得到解决,广大民警的执法素质和公安机关的执法公信力有了新的提高。

  孟建柱强调,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事关社会公平正义,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当前,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不断深入,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权利意识日益增强,舆论监督、社会监督力度进一步加大,对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各级公安机关领导同志一定要准确把握我国的基本国情和发展阶段性特征,准确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积极适应执法环境的深刻变化,坚持不懈地把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作为事关公安工作全局的基础性工作来抓,综合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着力提高广大民警的执法素养和执法水平,着力提高公安机关的执法公信力。

  孟建柱要求,要进一步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打牢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基础,树立对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教育引导广大民警创新执法理念,既要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又要坚持理性、平和、规范执法。要进一步改进执法方式,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去执法,融法、理、情于一体,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使人民群众通过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既感受到法律的权威、尊严,又感受到公安机关的关爱、温暖,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要进一步健全完善执法制度,特别要针对当前执法活动中容易发生问题的薄弱环节,抓紧制定出台具体明确、便于操作的执法细则,进一步细化执法标准,严密执法程序,规范执法环节,从源头上杜绝执法的随意性。要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督,充分借助信息化手段,大力推行网上执法监督管理,建立完善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流程网上管理、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质量网上考核的执法办案新机制,实现对执法办案的全程化、实时化、动态化监督。要进一步完善警务公开制度,最大限度地公开执法程序、执法进度和执法结果,提高执法透明度,确保执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使公平正义以群众看得见的方式得以实现。

  孟建柱在批示中希望参加培训的学员回到岗位后,充分运用这次培训所取得的成果,以提高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为目标,以解决影响公正廉洁文明执法的突出问题为切入点,以健全完善执法管理体系为抓手,切实加强公安法制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水平,不断推动“三项重点工作”和“三项建设”向纵深发展,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公安部党委副书记、常务副部长杨焕宁陪同看望。

  全国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培训班4月8日至14日在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举办,全国省市两级公安机关440余名分管法制工作的领导同志和法制部门负责同志参加培训。(文:徐灿  图:郝帆)
(编辑:编辑部 来源:公安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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