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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要求也是最高要求——一论扎实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时间:2010-04-09 00:00:00 【字号 】 【关闭


  认识是行动的先导。干任何一项工作,不论大事、小事,如果认识上不去、思想不明确,行动肯定不会自觉,好事也不一定能干好。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也是如此。

  公安机关作为国家的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司法力量,肩负的使命越来越重要,承担的任务越来越艰巨,工作的标准也会越来越高。公安部党委为何把执法规范化建设摆到突出的位置,作为基础性、全局性的工作来抓呢?正如孟建柱部长指出,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是公安工作的生命线,也是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最基本的履职要求。

  没有什么比生命线更重要的了。用基本要求这把尺子来衡量我们的工作,会不会看问题、能不能看到问题,则是解决对执法规范化建设认识问题的关键所在。不可否认,我们的队伍中执法不公、不规范、不作为的问题时有发生。客观上说,执法规范化建设更具软性特点,更多地受观念意识、体制机制、人员素质、管理水平等因素的约束,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更需要强调系统性、长期性;从主观上分析,我们还普遍存在认识不到位、规划不系统、思路不清晰以及切入点、着力点不明确和措施力度不够等问题。正因为如此,造成了一些单位执法制度和规范不健全、不完善、不落实,进而损害了公安机关的执法形象、执法公信力。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是公安机关顺应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快速发展、提高自身履职能力、建设高素质公安队伍的必然要求,要站在事关公安机关执法质量和效果、事关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来认识。

  古人云:“海不辞水,故能成其大;山不辞土,故能成其高。”提高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需要从眼前做起,需要从每件执法活动做起,需要从每个基层单位、每名民警做起。各级公安机关领导要进一步深化对执法规范化建设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只要我们真心干、自觉干、努力干,就能从源头上解决执法不规范问题,带动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全面、健康、可持续发展。
(编辑:编辑部 来源:公安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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